近日,宿迁经开区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用情理法融合的方式,执结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使八旬老人拿到了赡养费,同时执行干警也尽最大努力帮助双方重塑亲情。
基本案情
俗话说,“养儿防老”,但有3个儿子,1个女儿的苏老夫妇却为养老犯了愁。苏老已经八十多岁了,他的妻子卧床不起,需要他人护理照顾,日常由大儿子家照顾,但大儿子家庭负担沉重,承担不了二老的日常支出。二老遂将子女们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后,子女几人拖延4个月的赡养费迟迟未付。无奈之下,大儿子代行动不便的苏老夫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接到执行申请书的第一时间,为确认两位老人的真实意愿和想法,执行干警驱车一个多小时来到老人家,为其提供“上门法律服务”。考虑到老人不识字且听力不佳,执行干警耐心地逐字逐句解读申请书的内容,询问确认老人真实意愿。
经询问得知,苏老夫妇的生活起居均由大儿子一家照顾,老人申请撤销对大儿子的执行,要求其余子女支付赡养费是老人的真实意愿。
联合网格员调解
法院通过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苏老儿女们并非没有履行能力,不支付抚养费也许另有“隐情”。
于是,执行干警实地走访,通过网格员查找到苏老女儿家的具体住址,她表示,在传统观念里,嫁出去的儿女就理应承担更少的赡养义务,对于法院判决的每月800元抚养费有异议,不愿意支付。
在网格员的帮助下,执行干警从修复亲情的角度出发,向其释法明理,结合传统孝道及家庭亲情,从情理方面加以开导,使其知感恩,积极承担赡养义务。最终做通了苏老女儿的工作。
释法明理促履行
为做通两个儿子的工作,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到二人,得知他们并非不愿意支付赡养费用,而是担心老人不懂银行卡和转账,害怕支付的赡养费被大哥一家私吞,遂久久未付。
为切实保障老人权益,化解纠纷,执行干警向其保证赡养资金账户确为老人的账户,并邀请村委会监督赡养费的使用情况,以及向其释明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将会面临的后果。
在执行干警告之以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劝解下,子女们纷纷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将赡养费一次性交付给苏老。坚冰渐次消融,此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