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宿城:反向问诊,给医院开“药方”
2024-08-29 15:46:00  来源:宿城区委政法委

  2024年8月8日下午,在宿城区司法局双庄司法所的调解室内,某牙科医院的医务科张科长在签订完一份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后,对在场组织调解的宿城区双庄法律服务所主任王士清和宿城区司法局双庄司法所协理员杜艳艳竖起了大拇指。 

  2024年7月下旬,宿城区双庄法律服务所主任王士清联合宿城区司法局双庄司法所协理员杜艳艳深入民营企业“一对一”提供“法治体检”服务,帮助企业查找分析法律需求和风险点,建立健全预警防范和矛盾化解机制。在走进某口腔医院时,王士清主任从医院的基本情况、劳动人事、业务合同、医疗合同、医患关系、纠纷处理等方面进行“把脉问诊”,结合具体案例为医院开出“法治良方”。在体检过程中了解到,该院目前有一个纠纷让医务处很是头疼。协理员杜艳艳立即联系负责处理的张科长了解情况:2023年初,患者陈某因牙齿疾病到该医院看牙,主治医师建议残根拔除+种植义齿修复。但因种植后因未及时加固导致出现外扩情况,患者对种植后的美观度非常不满意产生纠纷。 

  经了解陈某患有肢体一级残疾,属于社区重点帮扶对象,三年前开始做自媒体工作,现在已经拥有几万粉丝。第二天,法律服务所主任王士清和双庄司法所协理员杜艳艳联合社区网格对陈某某进行家访。陈某认为医院医生在进行的种植牙治疗过程不规范、操作不当,未及时加固导致基底及牙冠不稳,进而造成外扩的情况,属于医疗事故,医院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医院应当退还所有的医疗费用并赔偿她的精神损失。协理员杜艳艳与陈某沟通中引导陈某查询医疗事故的判定标准,委婉地指出这个确实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是属于医疗过失,是可以跟医院协商的。陈某当即表示可以协商。协理员杜艳艳与双方进行了意愿确认及材料收集后迅速将医患双方约请进行会面。 

  第一次会面调解中,医院方表示,在对陈某的种植牙治疗记录中可以体现,不论是操作时间还是操作都符合诊疗常规,并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院方种植操作存在问题。另外陈某本身牙齿就有外扩情况,这极大可能与先天因素有关。医院方认为,对于陈某的种植牙治疗是符合诊疗常规的,并无瑕疵,故而对陈某提出的赔偿诉求予以拒绝。协理员与院方代表沟通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篇的第六章医疗损害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如果医生真的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了陈某发生实际损害,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方虽然没有当场给到陈女士满意的补偿金额,但是表达了愿意补偿的意愿。 

  一周后,纠纷双方在调解员的劝说疏导下,再次来到司法所调解室,这次整个调解室的氛围显得格外融洽,调解过程也水到渠成。最终就纠纷处理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 

  接下来,双庄街道将通过“司法所+经济发展局”联合开展“法治体检”进企业活动,建立企业与法律服务人员沟通机制,问题整改“回头看”和成果运用机制,有效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类法律服务问题,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覆盖面和针对性、时效性,推动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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