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积极探索“乡贤+公益诉讼”新模式,合力构建“共建共治”大格局,助推社会治理取得“1+1>2”的效果,根据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提供的25条有效线索,成功办理了京杭大运河保护、安置房整改等案件,相关做法被各级主流媒体报道。
贯彻创新要求,争取政协支持夯实基础
聘请41名乡贤观察员从事公益诉讼观察工作,成立相关工作协调组、督导组和考核委员会,开展业务培训和考核管理。先后召开工作推进会、培训会,帮助观察员及时了解工作情况、进入工作状态。与区政协办、区乡贤协会联合制定《关于建立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任务和部门职责,配套制定乡贤观察员工作规则、管理办法、联系指导等具体文件。落实检察官“1+N”联系指导机制,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引导乡贤观察员有针对性地履职,设立82处巡查点(已完成42处挂牌公示),由每名观察员负责2至3处、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工作,并登记上报巡查情况。
坚持民生导向,凝聚力量突破重点领域
根据乡贤提供的线索,督促职能部门对京杭大运河船舶乱停妨碍通行、河道沉船危及安全、非法加油等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治理,依法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5件,推动依法取缔运河沿岸11家船厂,清理船只疏通河道12公里,岸边补植绿化36亩。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走访调查乡贤观察员反映某社区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依法向负责该项目的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对其中16栋房屋进行墙体拆除、10栋房屋进行加固处理。联合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等部门共同开展英烈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深入全区各乡镇及村居实地调研,了解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位置、现状及管理维护情况,听取村“两委”干部及当地群众等人员意见。针对乡贤观察员发现的来龙镇吴圩烈士陵园内存在垃圾成堆、设施损坏等问题,向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加强对英烈设施管理维修、提升改造。
优化工作方式,坚持长效推进提升质效
制作检察建议时征求乡贤观察员意见,并邀请参与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及后续整改跟踪等工作。将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1+3”工作机制(“河湖长+检察长”“断面长+检察长”“点位长+检察长”)相融合,共同推进污染防治。针对乡贤观察员反映的顺堤河仰化段有人圈圩养殖问题,召开“河长+检察长+公益诉讼观察员”工作联席会,确定整治方案,推动圈圩围网顺利拆除,河道得以疏通。对于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制度落实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难题主动向区政协等多部门请示报告,及时妥善解决公益受损问题,确保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制度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