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名字无人知晓,你的功勋永世长存。国庆假期一部《长津湖》电影,让人们铭记那场伟大的战斗,铭记那些牺牲的英烈。我们感恩英烈,让英烈的形象铭刻心中,让英烈的精神融入血脉。
为认真贯彻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用实际行动践行检察机关“维护英烈尊严,让英灵得以安宁”的庄重承诺,宿迁市泗阳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英烈保护专项活动,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精心谋划 补位与保护并重
2021年8月31日上午,泗阳县检察院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座谈会,联合协商会签《英烈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意见》,成立了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专设1 名检察官作为具体联络人,负责对接其线上批复、线下指导等相关工作,精准开展专项行动。及时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取得联系,调取英雄烈士设施保护详细目录,登记造册、建立档卡,录入全国保护信息库,以专班形式确保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稳步推进。开展联合检查,对在检查在发现的20多处英烈设施存在破损,标识不完善等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份。
强化配合 监督与支持并重
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多次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联席会,研究英烈保护专项工作方案及工作推进情况,达成多项工作共识,为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监督职责,推进保护专项工作奠定基础。组织检察工作人员对英雄烈士设施进行实地走访,重点查看设施的标识是否清楚,保护措施是否妥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毁损等情况,加大对破坏英烈设施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定期巡查与设施所在保护单位签订责任书等方式,有效落实设施保护的主体责任,形成设施保护工作长期机制。
审慎探索 积极与稳妥并重
不断拓展办案领域,加强日常巡查,对问题隐患制定保护措施并公告施行,确保设施保护工作形成常态化机制。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强化对行政机关设施保护职能的监督,同时注重收集整理烈士遗物和事迹资料,通过开展诵读红色家书、红色故事讲述会等加强对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