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豫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两起10年前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亮出法院执行的强制手段,展现了信用惩戒的效果。
李某、阮某受雇于蔡某,为蔡某承包的工地带班。经双方结算,蔡某欠李某8267元、阮某19870元劳务报酬未付,并当场向李某、阮某立据,后李某、阮某多次向蔡某索要上述款项未果,因而成讼。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常年在外地,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后因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内存款,并且限制其高消费,执行出现了转机。
执行员再次联系到蔡某后,他表示,之前确实没有钱偿还,但是法院的强制执行举措,让他在全国各地做工程都受到了影响,出行受阻,银行卡也不能用,生活上造成了不小的困难,于是就想着偿还钱款。这才有了开头主动要求履行的一幕。
但是领款的过程却辗转曲折。因时间久远,申请执行人李某、阮某在卷宗中登记的联系方式已无人接听,且两位当事人均在外省。
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领到“血汗钱”,侯桥文通过邮寄的方式,向申请执行人户籍所在地邮寄传票,通知他们到局领取案件执行款,几经波折,执行员终于联系到了申请执行人。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将两起案件共计39000元履行完毕,案结事了,沉寂10年的劳动报酬得以兑现。
宿豫法院执行局扎实开展“提质增效抓执行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将涉民生案件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针对劳动报酬、工伤、机动车交通事故等案件,贯彻“三优先”原则,坚决做到优先执行,案款优先发放,必要的强制措施做到切实、到位,为服务“六稳六保”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