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法院:“启航爱心成长基地”公益基金帮扶再次签约
2021-05-06 18:40:00

 

  4月29日下午,“启航青少年爱心成长基地”公益基金帮扶在宿迁市宿豫法院再次签约。 

   

   

  此次,该公益基金帮扶的对象是一名10岁的小女孩刘某(化名),同时也是一名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经过实地的走访调查,法官了解到,刘某系被收养,她的养父肢体四级残疾,无工作收入和住所,仅靠低保维系生活,现父女俩暂住在伯父家中,生活十分困难。 

   

   

  经我院推荐,由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考察,与刘某签订了“爱心成长公益基金”帮扶意向书,建立暂定5年的帮扶关系,每年定期向刘某发放1万元公益基金来保证其正常的生活和学习。 

  与此同时,“启航青少年爱心成长基地”公益基金的首位帮扶对象,也到现场领取了下一年度的公益基金。 

   

   

  接下来,宿豫法院将为他们建立个人档案,协助秀强公司进行管理,并定期监督公益基金的发放,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帮扶情况,扎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