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首届法学研究 “金天平奖”评选活动开始报名了!
2020-12-08 13:15:0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精神,“通过组织开展实地调研、课题研究、学术研讨、评奖评选、人才举荐等方式,推动优秀法学人才脱颖而出”,全面繁荣全市法学研究事业,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拟组织开展宿迁市首届法学研究“金天平奖”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17年以来,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专著,在正式出版物刊发的法学论文,在省级以上政法系统刊物发表的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各类论坛、研讨、年会等活动中获奖的学术论文或调研文章,承担的市级及以上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成果。

  二、评选程序

  (一)推荐(2021年1月15日前)。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填报《宿迁市首届法学研究“金天平奖”申报表》,提供学术研究成果内容和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出版物复印件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评审(2021年1月底前)。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根据评审指标和评分标准,对推荐的学术成果按照专著类、论文类、调研类等三种类型进行评审,研究确定拟获奖成果名单。

  (三)公示(2021年2月上旬)。通过宿迁长安网对拟获奖成果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由市法学会秘书处负责核实,异议属实的,取消获奖资格。

  (四)命名(2021年2月下旬)。公示结束后,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予以命名,颁发有关证书。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宿迁市首届法学研究“金天平奖”申报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文档;作者个人简历(300字以内),成果及其他附属材料。

  (二)报送方式

  《宿迁市首届法学研究“金天平奖”申报表》、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2份,按照申报表、作者个人简历、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上述材料纸质版,请于2021年1月15日前,寄送市法学会秘书处,电子版请发至市法学会邮箱:sqsfxh001@163.com,并注明“金天平奖”评选。

  四、相关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做好组织动员、审核把关工作,积极推荐优秀法学研究成果参评,原则上各推荐单位推荐参评研究成果数量不少于4篇,鼓励推荐更多成果参与评选活动。个人也可以采取自荐形式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前,以电子版文档发送到市法学会邮箱为准,纸质版材料请及时寄送。

  市法学会联系人:石金,联系电话:84357055,传真:84357094,地址:宿迁市委政法委法学会秘书处(宿迁市法官培训学院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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