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严格按照上级院工作要求,将公益诉讼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举全力组织协同配合,出实招调研摸排线索,动真格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取得实效。今年来,共立案公益诉讼案3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9件,被采纳2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举全力”协同配合。一是建强组织体系。落实公益诉讼“领头雁”工程,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检察长和分管领导带头研究公益诉讼,对主要案件、重点问题由检察长亲自部署分工、协调督办。同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理解和支持,主动向区委、人大、政府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减少干扰阻力,营造良好环境。二是出台配套文件。加强与行政执法单位的沟通协调,强化宣传,增强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的认同感。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了《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通过构建日常联络沟通、法律政策互通、信息共享等机制,进一步细化协作配合措施,形成工作合力,为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民行与业务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制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内部协作配合意见》,加强部门间交融互联。今年以来,刑事检察一部、刑事检察二部、控申等业务部门反馈移送公益诉讼线索17件。
二、深入分析调研,“出实招”摸排线索。一是协作配合找线索。在公诉、侦查监督等部门办案中,注意审查发现公益诉讼案源线索,并对近年来办理的各类刑事案件进行排查梳理,从中发现有价值线索7件,如在本院刑事检察一部办理丁某某、吴某某非法狩猎一案中发现其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二是等外领域查线索。除了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外,主动深入各相关执法单位,加强调研和摸排,广泛搜集公共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外”领域公益诉讼线索。2019年以来,积极探索共立案“等外”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收到回复4件,被采纳率100%。其中针对宿豫辖区内存在私卖汽油、黑加油站点现象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取缔黑加油站点,保障了周边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了公共利益。三是深入基层寻线索。多次对保健品行业、农贸市场、辖区部分超市、乡镇购物广场以及京杭大运河沿岸进行督查,发现食品药品安全、垃圾违规燃烧、违规作业等相关线索。如通过多次暗访京杭运河皂河、黄墩段岸边,发现多家船厂在无资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违规对船舶进行维修和喷漆作业,影响航道安全通行,造成运河水质污染和大气污染,破坏生态环境,遂向骆马湖水利局管理局宿迁水利枢纽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经过整治,共计11家非法船厂的建筑、设备被完全清除。
三、强化学习交流,“动真格”提质增效。一是研讨交流促提升。为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力度,提升民行检察监督实效,该院与区法院联合开展民事审判案件交流学习会和非诉执行工作研讨会,深入学习民事审判、执行等案件办理流程以及相关业务,针对具体案件就法理进行了深入探讨,积极探索机制创新,共同做好矛盾化解、促进地区稳定、保障司法公正。二是组织学习强能力。为不断增强干警专业技能,提升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能力,定期组织干警到公益诉讼先进单位学习取经,有针对性地学习不同类型公益诉讼案件办案思路、调查取证方法,提高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开设公益诉讼业务知识小课堂,干警轮流分享办案经验,相互探讨、学习交流,提升办案能力。三是开展案件“回头看”提质效。根据上级院部署,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对以前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中各项环节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其是否符合办案流程、文书格式是否规范、文书内容是否适当、处理意见是否正确等。全面梳理公益诉讼线索台账,提供案件卷宗备查,同时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回访,跟进监督检察建议的落实效果,沟通交流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协商解决办法。通过“回头看”,加大办案力度,进一步提高干警全面、依法、规范办理公益案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