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召开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第二次会议
2020-10-19 09:30:00

  为深入总结全市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建立以来的运行情况,进一步推动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10月15日上午,宿迁市召开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第二次会议。各县区分管负责人、市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区法院院长及分管副院长、破产管理人协会负责人和破产管理人代表参加了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史志军充分肯定了府院联动机制建立以来取得的成效以及市法院作为协调联动机制办公室发挥的职能作用,进一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破产企业处置的重要作用。史志军副市长进一步强调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要发扬敢试、敢闯的拼搏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各项工作机制落细落实,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宿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金飚强调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府院联动对促进破产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持续丰富府院联动机制的职能和内容,要以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建设为契机,全力开创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新局面,乘势而上、积极作为, 努力打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宿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辉在会上作了《全市府院协调联动机制运行情况的报告》,汇报了机制运行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指出了当前机制运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对进一步完善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打算。

  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监局、沭阳县、宿豫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就府院联动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会上还印发了《关于加强合作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的实施意见》《关于稳妥解决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相关问题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发挥协调联动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