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晶晶,男,2000年9月入伍,历任排长、连长、作训参谋、作训科长,荣立三等功一次、嘉奖三次,被原南京军区表彰为“爱军精武标兵”,2016年转业至宿迁市宿城区富康路派出所任社区民警。从警三年多,刘晶晶积极调整心态,适应角色转变,始终以昂扬的精神状态、争先创优的工作劲头和扎实肯干的工作作风完成好每一项工作,先后荣立三等功一次,被宿城公安分局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连续两年被评为“社区警务先进个人”。
勤奋为先,提高工作能力。十六年的军旅生涯,培养了刘晶晶不甘落后、永不服输的坚韧性格,他刻苦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向身边的领导和同事学,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学,从警4个月就顺利通过了执法资格考试。2017年10月,该同志从案件民警调整为社区民警,为了尽快掌握社区基本情况,刘晶晶自制一张地图,每天骑着电动车走街串巷,将辖区情况标注在地图上,仅用一周时间就将社区基本情况熟记在心,第一次参加社区考核就取得分局第二名的好成绩。
创新为首,转变工作方式。针对富康社区场所行业多、流动人口多的特点,刘晶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实效。走访社区时,刘晶晶常常随身携带一图、一表、一本,在图上更新场所情况,在表上登记出租房和流动人口,在本上记录矛盾纠纷。为更好的为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刘晶晶依托富康警务工作站,将便民服务和矛盾纠纷调解延伸到社区,扩展到百姓家门口。为夯实娱乐场所治安防控基础,刘晶晶常态化开展“送法进场所”活动,将法制讲座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提升送法质量效果。
法纪为纲,增强工作实效。社区工作多是基础性工作,看似平平淡淡、碌碌无为,但就是在这平淡的岗位上,刘晶晶却以军人特有的韧劲干出不一般的成绩。从事社区工作两年多,刘晶晶先后牵头查处某教育机构非法聘用外国人案、某酒店违反反恐法未按规定查验客户信息案、某娱乐场所提供有偿陪侍服务案以及某物业公司超范围开展保安服务案,这4起案件均开创了宿城公安分局先河,为办理同类案件奠定了基础,极大地震慑了相关场所行业,肃清了行业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