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江苏省泗阳县葛二村村委会热闹非凡,很多村民来到村委会,旁听由泗阳县司法局举办的“调解小法庭”调解居民何老太赡养纠纷案件。何老太今年73岁,老伴去世多年,有两个儿子,均成家立业。因家庭琐事,多年来两兄弟与老人矛盾纠纷不断,对赡养老人也各持己见,互相推诿,何老太不能安度晚年生活。经过一上午调解,何老太与两个儿子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两人轮流照顾老人生活,负责老人的日常饮食起居,如遇老人生病需要花钱,两家平均分摊。
无独有偶,沭阳县新河镇司法所也成功调解一起农村家庭纠纷。辖区内新槐居委会村民赵某田到新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其与儿子赵某、儿媳沈某之间财产纠纷。原来,赵某田妻子于10多年前去世,后与邻村张某霞相识,于2017年成为合法夫妻。赵某与沈某知道后,强烈反对,原本和谐的家庭不再平静,加上因房产等纠纷,矛盾越来越大。
得知此事后,新河镇司法所立即组织“调解小法庭”,并邀请村里老党员、村民代表一起参与调解工作,经过反复劝说,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赵某、沈某不再干涉赵某田、张某霞夫妻二人的婚姻自由并承担相应赡养费用。
据了解,宿迁市“调解小法庭”在调解农村家庭矛盾纠纷中,注重联合多方力量,针对农村家庭矛盾纠纷特点,在县(区)司法局和重点乡镇,组建了由法官、律师、乡贤、基层调解员共同组成的“调解小法庭”32个。司法局工作人员从法律方面进行以案释法,党员、乡贤、调解员和居民代表等从情理角度说服、劝解,有效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及时消除了农村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全市通过“调解小法庭”,成功化解农村家事纠纷60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