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始终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不断拓展和创新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方式、方法,同时将维权视野延伸至民商事审判等领域,有效实现了青少年合法利益的最大化保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先后多次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和市级“青年文明号”等称号。
开通青少年维权绿色通道
为了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开通了“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绿色通道”,对涉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利益的案件一律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注重法律释明,引导未成年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阐明法律与案情之间的关联,弥补其法律知识的不足,避免因其不懂法而使未成年人权益受到损害。
2016年,一则《拦车乞讨的男孩》视频引起公众广泛关注。一名男子常年酗酒,且患有酒毒性人格改变,由于老婆离家出走,于是便教唆仅4岁的儿子,在马路上拦车乞讨要钱,讨来的钱财全部用于其抽烟、酗酒。更令人揪心的是,其4岁的儿子竟然也学会了抽烟。由于实在是没有其他合适的监护人,于是社区居委会向法院申请撤销该男子监护人资格,将孩子的监护权移交给社区居委会。宿城法院依法按照特别程序,公开审结了此案,准允了社区居委会的申请。据悉,该案也是宿迁首例居民委员会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同时被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录制成影像资料,作为法治宣传案例进行普法宣传。
严惩危害青少年健康案件
一起校外托管机构非法校车超载危险驾驶案,在宿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当庭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朱某某拘役三个月十天,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某某亲属开办了一校外托管机构。2019年3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朱某某在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及驾驶资格情况下,多次驾驶其自有的小型普通客车超员将市区小学学生接至托管机构。2019年4月19日16时51分,被告人朱某某再次驾驶其小型普通客车拉载学生放学,行驶至宿城区黄河路与吉林路交叉口以北50米处,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经查,被告人朱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核载6人,实载20人,其中学生19人,超载率达233%。
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作为危险驾驶罪的入罪情形。该案提醒学校、家长、校车驾驶人和广大中小学生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具有校车许可的车辆,防患于未然。
模拟法庭零距离普法
随着清脆的法槌声,一位面色稚嫩的“审判长”宣布:“今天公开审理王某非法狩猎一案,现在宣布开庭。”这是法院里常见的庭审场景。
原来,这是宿城法院与宿迁学院共同举办的以保护野生动物为主题的模拟法庭“开庭”,60名宿迁学院政法专业学生参与本次活动。“庭审”中,审判长、公诉人、书记员、被告人和法警均由宿迁学院的学生扮演,按照真实法庭的庭审程序进行模拟演示,让学生们在体验和参与中了解法庭审理程序,同时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
庭审活动持续了一个小时,宿城法院的审判长对模拟法庭活动的圆满举办给予了好评,并称赞了同学们的表现。负责带队的宿迁学院老师戴仁卿表示:“带领学生们亲身参与模拟法庭活动,能够让他们将在校期间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更加熟悉庭审流程,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同时,同学们的亲身参与,更有利于宣传环保意识,为同学们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深入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人的责任。
构建社会化帮教机制
宿城法院十分注重开展庭后专项辅导,并积极深化监护人帮扶承诺。同时,积极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及管制人员,单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依法封存其犯罪记录,要求公安机关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对外提供,免除在上学或就业时报告的义务,减轻他们的心理负担,以便更好地融入社会。
为防止监外执行未成年人滑向歧途,该院还建立了社会化共同帮教制度,承办案件的法官做好跟踪回访工作,及时掌握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心理状态,针对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会同公安、司法、团委等部门努力解决,形成司法部门监管、职能部门帮教、社会力量关爱三管齐下的无缝隙帮教合力,使帮教成效大大提高。
一直以来,宿城法院积极主动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采取生动形象的教育方式,把法治教育延伸到社会和学校,旨在引导、教育广大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规避非法伤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针对中小学生这个特殊群体,该院积极与各个学校联系,主动走进中小学校园,进行了数场题为“保护自己,远离非法伤害”的法治教育活动。选择实践中的典型案例,通过生动有趣的互动游戏,让同学们明白怎样远离非法伤害,如果受到非法伤害应该怎样保护自己,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