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检察院张耀阳检察长主持听证会公开审查一件聋哑人涉嫌盗窃罪拟不起诉案
2020-04-21 14:29:00
    4月17日下午,泗洪县检察院召开全市首例检察长主持的案件听证会公开审查一件聋哑人涉嫌盗窃罪拟不起诉案,当面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听证代表评议意见,增强不起诉案件的司法透明度,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
  
  经审查查明:2019年10月,犯罪嫌疑人黄某先后到泗洪县孙园镇某鱼塘盗窃作案三次,窃得电视机1台、地笼2个、螃蟹15斤,后将螃蟹售卖,非法获利350元。经鉴定,被盗电视机价值30元,被盗地笼价值40元。黄某将上述地笼放在河中捕鱼时被被害人识别并自行取回,被盗电视机及350元违法所得已由公安机关追回并返还被害人。 该案是泗洪县检察院首次对聋哑人进行公开听证的案件,为保障黄某的合法权益,该院邀请手语翻译人员全程为其进行翻译,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援助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该院主动从三个方面做好公开听证工作。一是做足会前准备。该院检察长组织刑检、控申、办公室等部门就听证代表邀请、听证流程设置、警力安全保障等问题进行研究,详细制定听证方案。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深入研究分析,做到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精准、释法说理充分。 

   

  二是切实提升听证效果。该院检察长亲自担任听证会主持人,向听证代表、侦查人员、辩护律师传递该院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高度关注和重视。

   

  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黄某虽然一年内盗窃次数达到三次,但所盗窃财物仅价值400余元,且已经全部被追回并返还被害人,其主观恶性较小;另黄某系聋哑人,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同时,黄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

   

  经评议,听证代表一致同意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三是营造公开透明的司法氛围。此次听证代表既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又有人民监督员,既有法律实务专家,又有长期从事文化艺术和政府管理方面工作的人员,保证能够多角度听取代表意见,为最终作出处理决定提供更加全面的意见参考。
  
  该院组织所有部门业务骨干观摩本次听证会,全面增强检察办案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意识,提升在监督中办案的能力。虽然此案案值较小,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底线,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该院邀请各界代表召开不起诉公开宣告听证,不仅体现检察机关司法公开公正,服务为民,还能为犯罪嫌疑人敲响警钟,督促其主动改过自新。经承办检察官训诫,犯罪嫌疑人黄某表示,以后将会洗心革面、严格守法,用自己的行动去创造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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