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带了20万元现金来调解!”
2025-08-15 14:45:00  来源:启东政法 作者:启东法院

“法官,为了表示我们的诚意,第一笔履行款20万元我已经带过来了。”近日,启东法院民二庭调解室内,启东某酒店有限公司的员工将一沓沓现金整齐地摆放在桌上,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调解。

原告南京某食品有限公司系被告启东某酒店有限公司的蔬菜食品供应商,双方约定按月结算货款,但自2024年3月起,被告因资金问题陆续出现了拖欠货款的情况,故2024年底双方终结了合作关系。原告多次催要拖欠货款未果,故诉至法院。

收到该案后,承办法官蔡中中梳理案情,发现该案事实清楚,争议焦点明确,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她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倾听双方诉求,积极释法明理,并引导被告积极履行力所能及的义务。

电话里,被告表示,公司对欠付货款并无异议,只是由于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暂时无法一次性支付货款140余万元,希望法院协调分期付款,并表示尽管公司银行账户已被原告申请保全,但公司会想方设法把首期履行款20万元带到调解现场。

调解当天,看到摆放在桌上的一捆捆现金,原告当即同意了被告的分期付款方案。“我们和被告是多年的合作伙伴关系,今天被告让我们看到了付款的诚意,我们愿意再宽限一段时间,经营不易,我们都互相体谅吧!”原告的诉讼代理人说道。

“群众事情无小事,法院调解工作,就得立竿见影,为群众快速解忧。”面对双方当事人的道谢,蔡中中这样说道。

接下来,启东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全过程,促进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推动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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