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海安市司法局滨海新区司法所收到一件来自福建省三明市的快递包裹,里面放着一面锦旗,内容是“枫桥解民忧,千里送温暖”,赠送人余某某。远在千里之外的余某为什么要向滨海新区司法所赠送这面锦旗呢?
纠纷原委
原来,余某于2020年8月经朋友介绍在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承包了一个工地的食堂和商店,约定由家住海安市滨海新区的吴某代为交付承包保证金和保管承包合同。因履行承包合同需要,向吴某转账共计33.5万元,后工程未能如期开工,余某多次讨要保证金无果后便一纸诉状将吴某告上了法庭。
调解经过
案件通过“庭所共建”诉前调解通道流转至滨海新区司法所所长朱伯兰手上,她与被告吴某进行沟通,吴某表示自己也很委屈:“保证金的收取和使用都是按单位的要求来的,怎么还要自己退钱呢?”朱伯兰向吴某解释了什么是不当得利,在承担返还义务后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经过多次细致沟通,吴某愿意先行垫付退还保证金,余某也同意只要本金,放弃其他诉求。
8月17日,余某从福建赶到滨海新区司法所与吴某签订了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案件迅速得到解决,余某回家后特意定制了锦旗以表谢意,于是就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创新为民
为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海安市司法局滨海新区司法所通过开展“践行‘枫桥经验’、深化‘非诉服务’”专项行动,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与海安市人民法院李堡法庭开展“庭所共建”,充分发挥“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的作用,不断深化非诉法律服务和诉调对接。今年以来,成功调解法庭移送的合同、婚姻以及欠薪等民商事诉讼6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5.8万元,取得了良好的基层社会治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