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落实《政法工作条例》 南通再出新举措
2020-10-22 08:42:00

  继制定出台《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关于建立政法队伍监督管理六项协调机制的意见》之后,近日,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南通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从建立岗位任期制、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强化干部挂职锻炼、注重年轻干部培养、从严加强队伍管理等六个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配合、市县联动的干部管理培养工作机制,明确了县(市)区公检法主要领导和重要副职的年龄要求、任期时间、级别设置、交流条件;细化了政法系统上下级之间、不同条线之间互派挂职的具体要求和人数设置;规定了政法系统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的建设标准和年龄、数量配比。 

  《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政法队伍管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畅通干部交流渠道,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为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推动政法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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