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下午2点,南通开发区法院依托南通法院“支云”庭审系统网络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殴打防疫工作人员行政处罚案,一审当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据悉,这是全省首例涉疫行政诉讼案件。
陈某、袁某是启东市合作镇政府城管队员。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二人根据镇政府安排参与辖区防疫。1月30日下午,陈某、袁某在巡查中发现一家小店内有七八个村民聚众打牌、看牌。二人在门口用喇叭喊话进行劝阻,此举引起了在场的周某的不满,之后双方发生言语上的冲突,后周某与其子周某某对陈某实施殴打。后启东市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决定给予周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公安机关另对周某也作出了相应行政处罚。
周某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诉讼至南通开发区法院。因防疫需要,征得各方同意通过网络庭审方式开庭。3月6日南通开发区法院依托南通法院“支云”庭审系统网络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被告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第三人均通过远程视频参与了庭审。合议庭经评议后,当庭宣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