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建党一百零一周年之际,南京市举办以“弘扬英模精神 筑牢政治忠诚”为主题的政法英模事迹宣讲会,由选出的6名政法先进个人、1个先进集体代表进行宣讲,进一步弘扬英模精神,展现政法系统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颜伶俐作为检察系统代表参加了宣讲。
01
多年来,我一直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工作中经常面对着走上歧路的“熊孩子”和受到伤害失去生活信心的“乖孩子”。每天回到家里,看到自己孩子无忧无虑地学习生活时,我的眼前常常浮现出那些案件中的孩子们,他们的眼神是灰暗的、逃避的。
我常常问自己,他们还小,他们的未来在哪里,他们就这样带着罪错的标签和伤痛走向未来吗?我坚定地告诉自己:不能。未成年人检察的宗旨就是要教育挽救每一个走上歧路的孩子,关心抚慰每一个受到伤害的孩子,让他们和普通孩子一样享受蓝天白云,享受精彩人生!
02
我清楚地记得办理过的一件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小陈是一名高三学生,因为沉迷网络,与家人关系紧张。一次与父母吵架后离家出走,在他人唆使下实施了盗窃行为。虽然这只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但对小陈和他的父母来说,天都要塌下来了。
“检察官姐姐,我错了,我想考大学……”去看守所提审时,小陈哭着跟我说。十七岁,如花的年纪,如果因此错过高考,在监狱待上两年,出狱后想要适应社会可就难了,他的未来在哪里?我陷入了深深的纠结……对我而言,这起案件只是我办理的诸多案件中的一起,但对小陈而言,检察机关的任何一个决定都将影响他的一生。
小陈是初犯,又是未成年人,认罪态度不错。我认真梳理证据,发现案卷中缺少了小陈可否判处缓刑的关键性证据。我立即来到小陈的暂住处了解情况,谁知小陈跟着父母刚到南京几个月,社区并不了解情况。时间不等人,当天下午,冒着瓢泼大雨,我们立即驱车前往小陈远在两百公里以外的老家,走访了解小陈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和在校表现。小陈的邻居、学校老师告诉我,小陈平时表现良好,学习不错,我想,如果小陈因为犯罪不能参加高考,实在太可惜了。
法不容情,但法不外乎情。庭审前,我厘清小陈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向法庭提交了详细的社会调查报告,并建议法院判处缓刑,法院最终采纳了我的建议。小陈很争气,当年就考上了一所大学。接到小陈母亲打来的感谢电话,我从心底里为小陈感到高兴,从涉罪人员到大学生,这不仅仅是小陈个人的转变,更是我们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价值所在,那一刻,我感到无比的光荣和自豪!
03
孩子们违法犯罪让人痛惜,受到伤害更是让人痛心。如何让受到伤害的孩子走出阴霾,重树生活的信心,是未检人的责任和使命。
2021年第一天上班,我发现办公桌上摆放着一份信和一面锦旗,是一起强奸案件被害人的母亲寄来的。她告诉我,孩子现在已经走出伤痛,开始了新生活。看到信,我很激动,对我而言,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新年礼物!
女孩小张幼年丧父,母亲多病,家庭生活极其困难。考进重点高中后,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她开始兼职打工,未曾想到在工作中惨遭他人侵犯。对于这样的案件,我最为关注的就是被侵害的孩子,受到犯罪的伤害,她现在的情况怎么样?我迫切地想为她做些什么。于是,我前往小张家中走访调查,在与女孩的几次接触中,我发现她总是耷拉着脑袋、眼神呆滞涣散,作为一名二级心理咨询师,我觉察到女孩的心理状况很有问题。我一边审查案件证据,另一边及时联系心理机构对女孩心理状况进行评估,并主动与妇联取得联系,为其申请公益心理救助项目和亲职辅导项目。案件判决后,女孩的救助也一直在继续。
半年之后,再次见到女孩时,她挽着母亲的手,微笑着向我问好,我紧紧抱着这个曾经受到伤害的女孩,看着她发自内心的笑容,感到空气中都弥漫着甜美的味道!
04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朝阳事业”,从事未检工作以来,我和我的同事们一直在努力着。曾经为了核实清楚一名涉罪孩子的年龄,我们在赶往两千公里外的边境小城过程中,幸运地避过了数次山体塌方;我们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在全国首创“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机制;我们推进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落地见效,亲职教育遍地开花……就是希望每一位孩子的生活都充满阳光!
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我最大的心愿就是涉未成年人案件越来越少,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呵护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未来,我们将继续奋力前行,在全市司法机关同仁们的努力下,以法之名守护好这座城,守护好这座城里的每一个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