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法院出台12条司法措施助企纾困
2022-05-11 15:32:00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精神,促进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各类企业健康发展,现经调研,在南京市法院2020年以来出台若干专项司法举措的基础上,围绕着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出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助企纾困的十二条措施》。

  一、开启加速模式,缓企业快速解纷之急
  1.审理程序全面增效。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积极探索一、二审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新模式,最大程度加快涉企简案快审快结节奏。短期内无法审结的涉企疑难复杂案件,可基于无争议或者已查明事实对部分诉讼请求先行判决。当事人就部分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的,可先行确认。
  2.胜诉权益全速兑现。企业就涉及疫情防控或者对生产经营有重大、紧急影响的财物申请先予执行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应予准许。常态化开展涉企案件集中执行行动,规范执行案款发放审批流程和时限,建立执行案款发放“绿色通道”,以最快速度兑现胜诉权益,为企业健康发展蓄力。
  3.智慧法院全程赋能。进一步提升智慧法院建设应用水平,深入推进在线诉讼工作,认真落实在线诉讼规则、在线调解规则、在线运行规则,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线上线下各类诉讼活动有机衔接、高效便捷。
  二、强化职能作用,解企业权利保障之难
  4.切实降低维权成本。适度放宽诉讼费减交、缓交或者部分缓交申请审查标准,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司法救助力度。简化诉讼费退费审批流程,做到应退尽退、快速到位。规范司法鉴定流程管理,引导鉴定机构规范收费。加强对司法大数据的归集共享和应用,加大查人找物力度,完善网络司法拍卖和询价评估系统,提高主动履行比例和资产处置变现效率,为企业节省执行成本。
  5.平等保护各类主体。强化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依法认定相关主体滥用行政权力或者滥用技术、数据、算法、资本、平台优势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贯彻落实省、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等国企改革政策要求,为提升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贡献力量。突出强化中小微企业权益的司法保护,强力保障中小微企业账款回收。
  6.实质化解涉企纠纷。妥善处理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解散等公司内部纠纷,有效破解公司僵局,引导各类企业规范内部治理,增强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充分考虑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履约能力的影响,依法适用诚实信用、公平合理、情势变更、不可抗力等法律原则、规则,实现各类合同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帮助企业摆脱交易困局,促进资金、房屋、土地、设备、物流、技术、服务、人力资源等生产经营核心要素资源流转,加快推动市场回暖和企业复工复产。
  三、确立全新理念,纾企业经营发展之愁
  7.突出善意文明司法。依法审查涉企财产保全申请,灵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完善权利救济机制。全力推广物联网电子封条、物联网称重系统、物联网财产监管系统在执行查控中的应用,扩大“活封”“活扣”适用范围。强化责任担当,直击企业普遍关注的堵点痛点,切实将财产保全和执行查控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建立刑民交叉案件跨部门协调机制,严防刑事司法不当介入经济纠纷。慎用刑事强制措施,避免企业失治失控。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宽容对待创新创业者。
  8.重视企业信息保护。强化涉企纠纷诉前引导和多元化解,降低进入诉讼程序可能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规范司法公开,对涉企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审理、互联网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有效规制对涉诉企业信息的不当使用行为,注重做好司法宣传材料中涉企信息的技术处理,以最大善意为企业投融资、招投标、战略重组等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9.加强企业信用维护。开展企业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对全市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信息进行集中清查,根据不同情形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删除符合条件企业的失信信息。严格依照法定条件、程序、期限采取措施,区别对待疫情期间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形,审慎将履行能力受到疫情影响的企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综合运用预告制度、宽限期制度、鼓励主动履行等制度措施实现长效常治,控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增量。
  10.助力企业脱困重生。对主营业务发展良好且具有持续经营价值,仅因疫情影响导致暂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积极引导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通过庭外调解、庭外重组、预重整等方式化解债务危机,助力企业重生。对于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已经进入执行阶段,但债务人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而难以执行的,积极引导当事人充分协商予以变更。仅涉及执行期限变更的,可以依债务人或债权人的申请直接作出裁定。
  四、升级司法供给,应企业多元需求之盼
  11.打造新型院企关系。扎实推进“百名法官进企业”“百名企业家进法院”等专项活动,开展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络,精准掌握企业司法需求。按照条线职能和属地原则打造全市法院“网格化”工作格局,按照“无事不扰”“无时不在”要求提供“一对一”“点对点”“面对面”的司法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12.形成助企纾困合力。确立全市“一盘棋”理念,主动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的联动协作,推动完善多领域的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积极争取重点领域的“高位协调”,实现资源对流、双向赋能、流程再造、场景迭代,推动市委市政府暖企、助企、护企、惠企、安企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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