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法治根本 创善治典范
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徐锦辉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南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的发展愿景,以制度创新、治理变革示范三年行动为牵引,立良法、行善治,促公正、惠民生,不断擦亮南京社会治理的法治“底色”,法治建设满意度持续稳步提升。
一、地方立法促善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优势,彰显法治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引领、规范和调节作用。精心组织,把社会治理领域立法工作作为年度立法重要内容,成立高规格立法领导小组,组建多部门参与工作专班,系统推进立法调研、制度设计、课题评审、研讨论证等工作。如出台全国首部促进社会治理地方性法规《南京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召开43场协商推进会、27场座谈论证会、5场专家论证会,对指导思想、框架结构、主要内容和制度设计把关定向。精准立法,聚焦社会治理热点难点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南京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等一批务实管用的法律规定,建立科学完备市域法律规范体系。精细实施,对《南京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南京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等法规开展执法调研,以专项审议、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等监督形式,加大跟踪监督力度,确保全面有效实施。
二、执法改革添活力。全面推进“两赋两强”集成改革,依靠改革破除发展瓶颈、汇聚发展优势、增强发展动力。行政权力沉下去,整合街道城管、市场监管、安监等多支执法监管队伍,组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将面广量大、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限赋予街镇,制定531项街镇相对集中处罚权基础清单。管理权能沉下去,全面深化“吹哨报到”机制,赋予街镇事项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权限,形成“问题收集、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处理反馈、综合评价”闭环管理。将派驻机构纳入街镇综合执法指挥调度和考核评价体系,赋予街镇对派驻机构人事任免提出建议权,实现街镇对辖区人、事、物的统筹管理。审批服务沉下去,健全区、街镇、社区(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全市社区(村)实现便民服务站点和网上服务全覆盖,实现“一站式服务” “一门式办理”。聚焦户政、出入境、社保等重点民生领域,将“一件事一次办”“极简审批”“一指通”和代办代缴服务向基层延伸。
三、司法保障优环境。把法治建设的“自转”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公转”结合起来,以法治智慧、法治方式、法治力量护航发展、回应期待。构建法治良序,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打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整治,推进32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刑事发案总量连续5年下降、连续7年命案全破,公共安全指标测评结果位列全省首位,上半年群众安全感达99.23%,再创历史新高。优化法治服务,公共法律服务进驻全市16个国家和省级园区,成立国际商事调解、金陵民商事调解等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487个、个人调解工作室200余家,加快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挂牌运行全省首家律师参与执行工作站,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排名全省第一。贡献法治力量,面对禄口国际机场突发疫情,深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制定《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的十项举措》、《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领域法治保障工作八项措施》,加强卫生防疫、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领域执法监督,从严从重从快审理涉疫案件,以法治之力保障疫情防控大局。
四、法治宣传润人心。把构建全民守法格局作为重要任务,涵养社会法治精神,普法阵地“硬实力”与法治文化“软实力”同步提档升级、提质增效、全面发展。提升法律法规知晓度,每年组织宪法巡回宣讲、“四个一”专项活动系列宣传活动600余场次,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教育活动1060余场,参加普法志愿者和群众达36万人次,宣传覆盖面达640万人次。提升法治资源融合度,建成宪法主题宣传教育阵地13个、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40个,市航道文化主题公园入选全省首批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品牌项目,“聚焦长江”水法治宣传园地被命名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大力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完成区街两级少年法学院建设,所有学校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提升普法实践参与度,动员全市1.6万名政法网格员进网入格,开展滴灌式、精准化法治宣传、法律培训,累计上传活动纪实21万余条,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