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烈士陵园内各类纪念设施进行分层次保护、实行红色文化资源与绿色生态环境并重保护、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以外的区域合理划定活动范围……”日前,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于4月5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作为全国首部保护具体烈士纪念设施的‘点’上立法,与《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进行有效衔接,形成了南京‘点面结合、相互呼应’的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立法体系,为雨花台烈士陵园的整体保护、雨花英烈事迹与精神的宣传和弘扬提供了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研究室主任王利民告诉记者。
南京是一座“英雄之城”“胜利之城”,拥有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据统计,全市有各类红色文化资源点160余处,雨花台烈士陵园作为南京众多红色文化资源的突出代表,被誉为全国有影响力的红色文化资源富矿、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殿堂,具有非常重要的政治地位。
1999年,为了加强对雨花台烈士陵园的保护和管理,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南京市雨花台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该条例自施行以来,为推动雨花台风景名胜区建设、加强烈士陵园保护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发挥雨花台烈士陵园作为传承红色基因“精神殿堂”的重要作用,2021年初,正值建党百年之际,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把制定《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保护条例》列入了立法项目。“从新中国成立到建党百年,持续70余年,南京市人大坚守初心使命、不忘人民重托,通过法治方式加强对雨花台烈士陵园的建设与保护,引导市民群众对雨花英烈事迹与精神的历史传承和宣传弘扬。”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一级巡视员陈炜说。
据陈炜介绍,为立一部精品良法,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联合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先后组织了30余场调研活动,充分听取市(区)级相关单位,党史、法学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了“金陵民声——热点网谈”活动,吸引近2万网民参与在线交流;召开专题座谈会,与雨花英烈后代、雨花英烈题材创作者、雨花英名命名党团组织代表,以及红领巾广场、忠魂亭、共青团路建设的亲身参与者等共同追忆、共商保护。
2021年12月30日,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今年1月14日,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条例于4月5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雨花台烈士陵园保护、雨花英烈事迹与精神宣传弘扬正式步入法治时代。”陈炜说。
条例共分为五章四十四条,包括总则、保护和管理、传承和弘扬、法律责任、附则五个部分。据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主任委员姚正陆介绍,作为全国首部保护烈士纪念设施具体“点”上的立法实践,该条例呈现出八个方面的特色亮点——实现了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立法的点面结合,开创全国先河;凸显了雨花英烈事迹与精神的传承和弘扬;强化了对雨花英烈的人格权保护;设定了礼遇雨花英烈亲属条款;实行了分级分层,完善了各类保护制度;对特色物质载体,建立了特别保护机制;实施了“红绿”并重,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了市民休闲健身与英烈保护相结合。
如何更好地实施条例,全面加强陵园保护、传扬英烈精神,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也是推动雨花台烈士陵园步入法治化建设轨道的重要手段。
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局长、雨花台烈士纪念馆馆长赵永艳介绍,作为条例实施主体,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将重点围绕“深化英烈精神研究阐释、推进革命文物征研利用、建立配套的制度性规范和扩大红色教育辐射范围”四个方面,与全市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形成合力,更好发挥条例的引领、指导和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