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因患有脑部发育不良的疾病,被母亲李燕(均为化名)遗弃。李燕在小花身上留下字条,希望好心人将小花送至福利院。后小花被群众发现并报警,由公安机关送至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公安机关后将李燕抓获归案。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对李燕进行了亲职教育,并且多方联系,找到公益服务支持中心筹集治疗款,接洽康复医院落实小花的医治措施。李燕被感化后表示愿意将小花接回抚养,并保证会悉心照料。最终,玄武法院对李燕从轻处罚,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案件宣判一年后,承办法官王萍和玄武法院关工委副主任朱国雄还专门带着2万元司法救助金到小花老家回访。在当地法院协调下,首创将司法救助金提存在当地公证处,由乡财政所按月发放,以确保小花健康成长。
这是一起典型的遗弃婴幼儿的犯罪案件,通过案件的审理及判后延伸工作,最大程度地保护了重病儿童的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南京中院、团市委、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联合开展的“正苗工程”20周年主题帮教活动中,该案入选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事)例。一同入选的还有鼓楼法院刘桂占,建邺法院杨浩,秦淮法院刘浩冬、崔燕,浦口法院徐馨,栖霞法院赵丽办理的5起案(事)例。
自2002年起,“正苗工程”帮教活动已走过20年历程,形成了南京法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南京经验”。
源头保护精准普法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源头保护,选派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连续7年开展“法律伴我成长”活动,增强中小学生权利义务观念和规则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连续5年组织暑期“法院半日行”活动,邀请青少年及其家长到法院参加活动。联合市妇联等单位连续举办十届家庭学法竞赛,联合团市委等单位连续举办五届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
△2019年9月4日,南京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道林在游府西街小学参加“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当天进行了“规则守护未来,法律伴我成长”主题班会的网络直播,约2000万网友在线观看。
△市法院自2016年起在金陵中学开设“法律伴我成长”法律选修课。图为少家庭方兴宇庭长为学生授课。
△2019年5月29日,市法院联合鼓楼法院在拉萨路小学召开“法律伴我成长,向校园欺凌说不”主题班会。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妥善审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乐某饿死女童案、养母虐童案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2013年,南京法院在全国率先成立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将涉少刑事审判中的社会调查、圆桌审判、心理矫治等工作机制与家事审判中的公益性、人伦性、关联性、修复性理念相融合,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南京模式”。
“正苗”工程帮教活动
加强判后延伸工作。与团市委等部门联动,坚持20年开展的“正苗工程”,累计对783名南京籍未成年犯进行了帮教,700余人次获得减刑,685人获得职业技能培训等级证书,被帮教对象回归社会后再犯罪率显著降低。不断创新帮教形式,在传统判后跟踪、法治教育、盯人帮扶、就业培训扶持等形式的基础上,组织和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社区矫正等工作,为刑满释放和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提供“南京式保护”。
△举行高墙内的成人宣誓仪式
△2002年元旦,市法院组织全市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前往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向服刑的南京籍未成年犯开展“真心关怀 真诚挽救”主题帮教活动,以有温度的司法帮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
△2002年起,新年伊始之际,南京两级法院少家庭法官们都会来到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与南京籍未成年犯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谈心,帮助他们解开心结、树立信心、积极改造。
搭建平台凝聚合力
凝聚社会保护力量,南京法院与教育、民政、司法行政、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加强联动,形成未成年人及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合力。秦淮区法院与辖区9家行政、司法机关共建家事诉讼危机干预中心,共同防范和应对家事诉讼突发事件;雨花台区法院 “希望树”工程、玄武区法院“紫金少年家事协同保护中心”,与辖区多家部门携手构建对未成年人多领域、全方位的综合保护网;建邺区法院聚焦离婚后子女探望权问题,联动区妇联、公安、教育等部门,形成力量联合、多元解纷、全程跟踪的保护体系。
△2021年5月24日,南京市江北新区法院、六合区法院和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揭牌成立,至此,全市法院均已设立涉少案件审判专门机构。
△2021年10月22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六督导组副组长杜万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六督导组江苏小组副组长龚景华一行,到南京法院调研指导未成年人及家事审判工作。
“正苗工程”+“法律伴我成长”+“联动保护”
全程保护、关爱未来
南京法院将继续用法治力量
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