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岁老人赡养难 法律援助来撑腰
2021-09-24 12:08: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谢谢浦口区司法局的法律援助,8月的赡养费我已经拿到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刘某在电话里激动地说。

  基本案情

  刘某今年已经88岁了,两任丈夫均已去世多年,与两任丈夫共生育了四子,除大儿子已故外,其余三个儿子均已成家立业。刘某现在年事已高,身体不好,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饮食起居全靠小儿子护理照顾,但小儿子仅靠打零工维系生活,无力一人赡养母亲。自大儿子去世后,刘某与三个儿子多次协商赡养事项,但各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万般无奈之下,刘某小儿子代其母亲找到南京市浦口区司法局,希望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赡养问题。

  法律援助

  浦口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认为刘某符合援助条件,工作人员和法援律师自行驱车38公里前往刘某家中与其进行当面沟通,确认刘某愿意通过诉讼途径获得赡养费,并约定再次上门办理法律援助手续时间。法援律师当即提前介入指导并帮助刘某收集证据。

  后经法援律师与刘某及其三儿子、小儿子的耐心沟通,了解到本案的焦点在于刘某与二儿子不睦,二儿子十二三岁便离开刘某外出打工,与母亲感情淡薄,一直认为刘某只顾着与第二任丈夫的两个孩子,没有为他付出,对刘某心生不满而不愿赡养刘某。故法援律师只能就已掌握的证据材料向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援助结果

  结果浦口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认为刘某第一次庭前调解,历时四个小时,最终因刘某与二儿子之间积怨颇深,争执过于激烈,双方僵持不下,法官顾虑到受援人年事已高,不能经受刺激,当即决定结束调解,安排择期开庭。在第二次庭审法庭辩论环节结束后双方调解中,经法援律师耐心劝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刘某与二儿子互相作出让步,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8月初,在约定的履行期过后,浦口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受援人刘某,了解到其已收到2021年8月份的赡养费。至此又一件为农村高龄老人维权的法律援助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浦口区司法局积极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乡村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保障乡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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