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启动以来,南京市教育整顿办坚持超前思考,系统谋划,在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学习、现成模式可以借鉴的情况下,在全国全省首创、独创 “1+3+1”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评估体系,规范评估程序,细化评估内容,建设评估平台,切实将评估工作做实,推动教育整顿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1、“一个办法”抓总,体现规范化
制定《南京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评估办法》,从三个方面规范评估程序。
规范评估主体对象
评估工作由市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教育整顿办具体实施,除对市区两级政法单位进行评估,特别将各板块教育整顿办列为评估对象,更加突出党委的主体责任。
规范评估方式方法
为确保评估全面客观,体现“开门整顿”,采取日常评估、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相结合的形式,以百分制计分。日常评估占20%,由市教育整顿办根据平时工作情况评分;内部评估占60%,由评估对象自评、同级教育整顿办初评、市教育整顿办复评;外部评价占20%,采取网上评价、电话调查等形式进行。
规范评估结果运用
每环节评估结束,依据得分将评估对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市教育整顿办形成评估报告,向领导小组报告评估情况。同时,将评估结果纳入年度市对区考核,纳入对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对评估排名靠后、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确保“指挥棒”有力有效。
2、“三个指标”牵引,体现精准化
分别制定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三套评估指标,将中央提出的评估标准细化具化。目前,已完成学习教育环节指标制定,提出52项评估内容,用精准为“评”提质增效。
突出职责的差异
充分考虑评估对象不同职能特点,各板块教育整顿办和市区两级政法部门分类评估、标准不同,各有一套评估指标,引导各单位对标对表,找准自身职能定位,履行自身职责任务。
突出任务的严肃
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对照中央《工作指引》要求,对照省教育整顿办工作部署,确保每一项规定动作、每一个全省性活动在指标中均有内容体现、有评判标准、有扣分依据,同时,明确提出被上级教育整顿办或南京驻点指导组通报批评的,将视情扣分。
突出地方的特色
激励各级单位在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发挥特色优势、制定特色项目、打造特色品牌,专门设置了特色工作评估标准,并明确工作经验被上级教育整顿办和政法单位以文件、简报等形式推广,被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肯定等情况予以加分,实现“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双融合、双促进。
3、“一个平台”支撑,体现智能化
依托南京“智慧队建”平台,自主研发“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功能模块,一网贯通65个政法单位、12个区级教育整顿办,成为全国首个搭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主题的政法智能化信息平台。
清单式展现评估标准。 将每个环节评估标准细化为流程图,将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制定为任务书,通过平台公布下发,确保各项指标要求一目了然。
数据式打造评估闭环
每周制定工作指引,要求各单位在规定时限在线上传工作完成情况,实现信息双向流转、指令跟进督办、进度全域掌控、数据智能留痕,既减轻评估对象 “台账负担”,又为评估方提供实施便捷。
项目式开展评估指导
以“红、黄、绿”三色对应各单位教育整顿开展情况,红色代表未完成,黄色代表待评估,绿色代表已通过,任何一个环节不通过评估无法进入下一阶段。对出现“红色”的单位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对出现“黄色”的单位组织在线初评和查漏补缺,对出现“绿色”的单位及时跟进指导下步工作,确保每一个环节达到预期效果。
南京“131”体系,不仅是思路的创新,也是方法的创新,其核心是实现了“评价体系的系统谋划、评价指标的全新构建、评价手段的数据赋能”,但最为重要的是体现了南京在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始终坚持“三性”:
一、主动性
主动思考工作,不坐等指示;主动研究问题,不因循守旧;主动开展工作,不按部就班。
二、前瞻性
从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出发,分析南京面临的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做到超前预见、主动适应,不断创新思路和举措。
三、科学性
科学的设计工作体系,切实增强工作目标的针对性、工作内容的精准性、工作重点的靶向性、工作举措的有效性,有序有力推进工作。作为一个全新的体系,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