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发布《关于服务保障创新名城建设的十项司法措施》
2021-02-08 17:17:00  来源:南京中级人民法院
  2月7日下午,南京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南京中院出台的《关于服务保障创新名城建设的十项司法措施》(以下简称“司法服务新十条”),南京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道林,研究室主任赵雪雁参加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宣传处处长栗娟主持。
  
  为何要制定“司法服务新十条”?“司法服务新十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发布会上,孙道林院长详细且全面地介绍了“司法服务新十条”的制定情况。
  制定背景:
  今年1月1日,南京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这是南京市委连续四年以一号文件的特殊形式对南京创新名城建设进行全面部署推进。这份一号文件,是南京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面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区域创新体系,全面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名城,全面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的一份十分重要的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南京在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重点目标任务和路径举措,也对全市法院司法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服务大局是人民法院的重大责任和使命。南京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南京市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重要参与者、推进者、保障者,在司法激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南京法院围绕创新名城建设,推出了一系列服务保障和改革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今年市委一号文件发布后,南京中院党组迅速学习、认真贯彻、主动作为,在巩固优化前期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司法服务新十条”。
  主要内容:
  
  
  
  
  
  
  
  
  
  这十项司法措施,从鼓励创新创业导向到营造安居乐业氛围,从维护金融健康发展到促进产业创新路径,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到诉讼立案、审判和执行,覆盖知识产权、金融、破产、行政、刑事等多个审判执行领域。这十项司法措施,是一张新蓝图,确立了司法服务保障创新名城建设的新坐标;也是一张施工图,明晰了服务保障创新名城建设的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更是一个动员令,号召全市法院上下作司法服务保障创新名城建设的排头兵。
  “司法服务新十条”有何特色亮点?市法院研究室主任赵雪雁介绍,南京中院紧紧围绕2021年市委一号文件9个方面20条创新政策要求,对全市法院近三年服务保障创新名城建设的司法举措进行了集成优化,是全市法院司法服务保障南京创新名城建设的“全新升级版”。
  
  五个特色亮点:
  1.树立“新坐标”
  新发展阶段,南京法院要在司法服务保障创新方面争当全省法院乃至全国法院的排头兵。为此,“司法服务新十条”高标准提出了南京法院服务保障创新的新目标,如要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标杆,放大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效应;完善促进产业创新路径,服务保障南京发展总部经济、引进国外优质教育、医疗资源,支持南京国家农高区“4+1”专项规划落实与农创园特色创新发展;凝聚市域治理创新动能,创新司法数据归集、共享等服务,支持智慧南京建设与“科技创新+场景应用”行动实施等。
  2.彰显“新理念”
  “司法服务新十条”突出强调以新的理念引领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保障创新发展。彰显知识产权最严格司法保护的理念,突出对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保护,贯彻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全额支持合理维权成本支出。彰显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把握“股权激励”的本质属性,推动企业落实顶尖人才(团队)、高层次创新人才待遇。彰显宽容创新创业理念,对新型研发机构设置的特殊股权结构持宽容态度,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彰显信息化智能化理念,推广“云平台”运用,强化涉创新主体案件智能化、远程化办理,积极探索“区块链+司法”服务创新的新模式,推进司法链的试点应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
  3.展现“宁特色”
  南京法院服务保障南京市全面建设创新名城,势必要体现出南京特色,“司法服务新十条”在这方面的成色很足。如加强自贸区南京片区国际商事纠纷审判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特邀咨询专家在域外法查明中的作用,体现了自贸区属性及南京高校专家资源丰富的特点。强化旅游法庭建设,助推旅游与健康医疗、文化体育、智慧颐养等深度融合,体现了南京旅游、文化、医疗资源丰富的特色。再如支持八大产业链骨干企业重大共性源技术应用、技术设备升级,围绕集成电路、新能源等产业做好服务,则体现了南京的产业特色。
  4.服务“向前靠”“全景式”
  “司法服务新十条”抓住全面建设创新名城这一中心任务,突出司法服务创新的前瞻性、主动性、定制性,回应市场主体需求,主动靠前服务,全方位打造多维度、立体式、全流程司法服务保障体系。拓展了维护金融创新健康发展的新领域,要求加强对数字货币、移动支付等法律问题研究,丰富和拓展科创型企业的融资担保方式;拓展了促进产业创新的新路径,要求加强涉健康产业司法保障,支持“生命健康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和生命健康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南京国家农高区“4+1”专项规划落实与农创园特色创新发展,维护高新技术企业和农创园土地使用权益。不仅强化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创新的具体工作,还明确了法院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对胜诉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补助的申报工作。同时,还要求围绕集成电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一业一策”的方式做精做细司法服务。
  5.优化集成打造司法措施“全新升级版”
  2018年以来,南京中院先后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服务保障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建设的若干措施》《关于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提升的十项举措》,并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政策100条、新100条制定3个具体实施方案,针对强化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拿出10条具体措施,得到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批示肯定,受到企业、企业家和社会各界认可欢迎。本次出台的“司法服务新十条”,是在优化巩固近三年全市法院司法服务保障成效的基础上,推出的一系列新举措。如要求加强自贸区南京片区国际商事纠纷审判组织建设,探索选任港澳台居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充分发挥特邀咨询专家在域外法查明中的作用;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对胜诉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补助申报工作;对创新主体作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或重大案件,采取集中管辖或提级执行等方式,统一执法尺度,防控风险隐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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