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高淳区法律援助中心圆满办结一起军属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法律援助案件。“多亏法律援助中心帮我父亲维护权益,让我能安心服役,谢谢你们!”现役军人吴某真诚的向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致谢道。
吴某的父亲是一名农民工,2017年3月、2017年11月,吴父受卞某雇佣分别在南京市江宁区、滁州市全椒县工地上施工时受伤,被送入医院进行救治,前后几次医疗费均为卞某支付,吴父及家人多次就误工、营养等其他费用与卞某协商,卞某均不予理会,甚至报警。父亲的遭遇让在云南某部队服役的吴某寝食难安,申请休假回家处理此事。后吴某从亲戚处了解到法律援助,便向高淳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
区法援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经审查,吴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随即开通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简化审批,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本中心马秀秀律师承办此案。马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受援人了解案情,问询搜集证据,对案情和法律适用进行综合分析,为案件诉讼做充足的准备。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细致周到的服务为吴某及吴父注入了“强心剂”。
马律师先向法院申请对吴父两次受伤的伤残等级及三期进行诉前鉴定,因卞某不肯签收相关材料,导致无法进行诉前鉴定,随即律师启动诉讼程序申请诉中鉴定,法院于2020年4月第一次开庭。因疫情影响,2020年8月才拿到鉴定结果,吴某某第一次受伤构成九级伤残,并对两次受伤的三期进行了明确。马律师根据鉴定意见明确了各项损失金额,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法院第二次开庭,双方围绕各项损失金额进行激烈辩论,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受援人主张的误工费标准及双方承担责任比例上,同时双方表示可以调解。
庭后,法援律师从损失金额、责任划分及判后执行等方面多次与原告沟通调解事宜,2020年9月10日,法院第三次开庭,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经法官调解确认由卞某支付受援人吴某各项损失13万元,卞某当庭支付5万元,余款分期支付。为保障吴某的权利,约定卞某逾期支付,需额外承担违约金1万元。
近年来,高淳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专窗”、“绿色通道”;明确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和免予经济状况审查的条件;严把案件质量关,多举措打造法援“军”字招牌,打造援助精品案件,切实维护了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受援人的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