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自9月10日起至年底,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四清”专项执行行动。所谓“四清”,即“年底前清结非法集资陈案;年底前清结涉黑恶案件;清理长期未结执行案件,全市法院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压降至400件以内,未结案件同比减少30%;9月前新收信访案件年底前全部办结”。近20天,各法院针对不同案件情况开展采取形式多样的执行攻坚,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从今天开始,本公号开设“‘四清’在行动”专栏,及时报道各法院开展“四清”专项执行的经验与做法。
因案施策,疑难案件各个突破
秦淮法院:千里奔“袭”,两天执行百万案款
9月中旬,南京某包装公司向秦淮法院申请对山东泰安某公司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拖欠申请人货款本金及利息近700万元,后期依法追加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为被执行人,经法院前期执行,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已经支付本金300余万,但是后期再也没有按期履行,在多次联系无果后,秦淮法院执行局局长夏婕亲自前往泰安查找李某下落。因被执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居无定所”,无法确定其具体住所,经申请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就在其经常居住的一处住所蹲守,一天一夜终于等到了李某。看到法院干警后,李某反应十分激烈,并出言威胁申请人。执行干警见状,当即依法对其下达拘传通知,但李某仍以种种借口拒绝还款,执行干警一行决定将其带回南京进一步处理,并对其拘留。在强大执行面前,李某主动缴纳了执行案款100余万,并与申请人就剩余案款达成和解协议。
六合法院:顺藤摸瓜,10年“骨头案”顺利执结
2011年的一天,戴某无证、毒驾盗窃来的二轮摩托车撞到行人王某,致其死亡,戴某被判六年。后经六合法院审理,判决戴某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人民币30余万元。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因服刑,其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遂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六合法院时刻关注被执行人戴某的境况,戴某出狱后,一直躲避执行,法院通过传唤、调查以及财产查控等若干执行措施,未发现戴某可供执行的财产。今年7月,执行法官定期对戴某的财产进行查询时得知,其所在的片区面临征地拆迁。虽在拆迁公告中未发现被执行人戴某的拆迁信息,但经过执行法官的细致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戴某的母亲马某有拆迁信息,而在拆迁户籍信息材料、征迁调查登记表中均有戴某信息。
六合法院执行局及时冻结了该户的拆迁款项并通知该户拆迁人员到法院接受调查。在释明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父母与申请人达成协议,从拆迁款中拿钱为戴某偿还债务。至此,这起近10年的涉民生案件圆满解决。
强大声势,专项执行一浪高一浪
错峰执行、夜间执行、假日执行……按照市法院“四清”行动的要求,全市法院执行局不定期开展集中执行行动,还采取不定时对失信被执行人开展“叫醒”服务,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仅9月27日当天,鼓楼、江宁、溧水、栖霞、高淳、建邺、浦口等多家法院开展了10余场的集中执行行动。
在当天的执行行动中,溧水法院共执结5件,达成执行和解3件,腾房1件,解决信访案件1件,提供担保1件,拘留7人,执行到位金额29.345万元。同时集中发放77人工人工资,共计216万元。
鼓楼法院集中执行涉案件64件,执行和解10件,执行完毕6件,执行到位金额4.3万元,清空房屋2套,拘传4人,拘留1人,搜查8件。
江宁法院拘传10人,拘留1人,罚款3人3500元,搜查4件,查封3套房屋及1间自建房,执行和解5件,执行完毕8件,执行到位金额55万元及清空400平方米房屋一套。
栖霞法院执行到位金额1.19万元,执结案件2起,拘传被执行人1人,搜查被执行人住处5起,强制腾空房屋1处,执结一起长期信访案件。
高淳法院出动执行人员45人,警车7辆,执行案件29件,结案7件,执行到位金额10万元,扣押车辆2辆,腾房1套,拘传、拘留、搜查各2人,罚款1人。
建邺法院出动警力30人,执行案件6件,上门6家,清空房屋1套,拘传1人,查封、扣押音响等财物若干,执行和解2件,和解金额114万元。
浦口法院执行到位金额6万元,执结案件3起,拘传2人,搜查被执行人房屋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