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邺家事审判中心,审判有家的“味道”
2020-08-14 10:30:00  来源:南京中级人民法院

  家事审判事关社会的和谐与安宁,小家连着“大家”。 

  家事纠纷不同于其它民商事纠纷,如何适应新形势下家事纠纷的特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南京市建邺区法院在全市法院首个成立“家事审判中心”,并以此为载体进行审判方式与工作机制的改革,让家事审判有家的温度,助力“家和万事兴”。  

  

 

  
 

法庭家庭化设置,营造和谐氛围

    

  建邺法院家事审判一直是个典型,先后获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岗”、“南京市巾帼文明岗”等荣誉。近几年,随着城市发展和外来人口的增多,该院受理的婚姻家事案件呈多样性并逐年上升,家庭危机诱发了一些社会问题的产生。 

  该院的一项调查显示,婚姻家事案件中涉案当事人中青年增多,与合同、侵权、知识产权等纠纷相比,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更复杂,激烈程度更大,更容易激化,许多当事人都容易将感情纠葛自觉或不自觉地带入法律纠纷中,从而使法律纠纷涂上感情色彩。 

  

 

    

  在这样的认识指导下,建邺法院在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中,在全市法院首家成立家事审判中心,并通过一系列的改革,让家事审判与促进矛盾纠纷化解良性互动。 

    

  新成立的家事审判中心,围绕家事审判、家事建设展开,内设有调解室、心理疏导室、亲子活动室、圆桌法庭等“三室一庭一廊一区”,这个面积有近400平方米的家事审判中心,温馨舒心,处处都有“家”的味道。 

  

 

  法庭家庭化设置。家事法庭不设原告、被告席,用丈夫、妻子等身份关系替代;不设审判台,以圆桌、家庭式桌椅替代,体现司法的宽容、包容,构建浓郁的家的温馨氛围。 

    

  不仅有“家”的设置,更有家的“烟火气”。 

    

  有一对年轻夫妻因家务引起纠纷,闹到法院要离婚。在法庭,当威严的审判台变成平和的大圆桌,称呼也从冰冷生硬的原告人、被告人改为“小张、小李”时,双方人伦角色就此唤醒,抵抗情绪逐渐消减。法官与他们进行两个小时的深入交流后,双方羞愧地低下了头。 

   

  △正在进行调解的当事人 

 

  “审判法庭进行家庭化装饰和布置,这样的环境有利于变对抗式审判为引领式审判,以家庭责任担当、亲情维系、宽容理解等为内涵,是一种积极的心理暗示,引导人向内反省、自我觉悟”。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盛皓说。 

  

号准病脉,定作审判工作机制

  有一起离婚案件,女方怀疑男方有外遇坚决要求离婚,而男方在法庭上辩说自己对婚姻的忠诚。在法庭上,一个说背叛,一个说忠诚,法庭上女方呈现出更多的是怀疑、不信任。 

    

  凭着多年的审判经验,法官分析认为女方可能存在心理问题。 

    

  “夹杂了心理问题的法律问题,如果仅仅局限于法律层面解决,则就是头病医头、脚病医脚,很难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更糟的是,还会让有多疑倾向的当事人对法官行为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建邺法院家事审判团队负责人李燕说。 

    

  于是,法官委托心理咨询师,运用专业心理咨询的方式对当事人进行心理咨询和疏导,不仅倾听,而且相互聆听,心理疏导和法律裁判双管齐下,调和了双方的矛盾,一对危机婚姻妥善得到解决。 

    
 

  依托区妇联组建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团队,通过心理干预,促进婚姻矛盾纠纷的化解是该院的一项实践创新,这样的创新还有家事调查制度、“四表一调”制度、行使探视权规则,人身保护令等。 

    

  每一项制度创新,都是针对婚姻家事案件特点进行的量身定制。 

    

  “家事纠纷案件与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案件有明显的不同,家事纠纷案件的证据往往形成于日常生活中,也会在日常生活中灭失,当事人往往因证据易于灭失而难以收集,也往往因当事人缺乏法律专业人士指导而丧失取证机会,可能为事实上有理而客观上未举证的当事人带来不利影响。”该院副院长张革联说。 

    

   为此,2019年该院推出“适时启动调查取证程序”,针对一些矛盾较尖锐的婚姻家事案件,法官走进当事人生活中,走进当事人的朋友圈,走进当事人的单位里,充分了解当事人,尽可能多的调取证据,弥补了婚姻家事案件当事人举证不足的缺陷,为有效化解纠纷打下了基础。 

    

多方合作,构建化解纠纷合力

    

  有一对年轻夫妻闹离婚官司打到了法院,女方态度坚决,男方就是“不接招”,法院连传票送达都找不到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立即启动联合化解机制,委托区妇联干部以及社区家事调解员协助送达、调解,区妇联、家事调解员联手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一起婚姻危机在心平气和的调解声中化解了。 

    

  着眼家事矛盾纠纷的特点,争取多方力量让家事纠纷在润物无声化解。 

 


 

  去年,建邺法院制定《关于深化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沟通协调、信访联办联合化解、协助审判等六项机制,并画出多元化解的“施工图”: 

设立专门受理家事案件的窗口,经调解前置程序无法调解和好的家事案件,开辟立案流转绿色通道,迅速转入家事审判庭。案件流转到家事法庭,根据案情法院第一时间启动调查程序,调解中心聘请的家事调解员,针对当事人或关系人的家庭情况、财产状况、受教育程度等情况进行调查,形成书面调查报告,供法官调解裁判参考。

在家事审判中心设立家事多元调解委员会,吸纳妇联、司法司、村居社区、心理咨询机构等力量,全程参与家事案件调解,进行心理干预和心理疏导。

  
 

 

  打开心门需要有心门的钥匙,建邺还注重借助文化道德力量修复裂痕。在家事案件调解中,他们通过寄语将儒家经典引入裁判文书中,还会征询当事人意见,向双方展示其婚礼录像、结婚照、全家福、儿时照片、与父母合影等突出表达情感的资料,勾起当事人对往昔温馨岁月和美好生活的回忆,引导双方向亲情角色回归。 

    

  “很多案件没有进入诉讼程序便被化解,即使进入诉讼程序,调解也都是贯穿整个过程中。”宋玲说。近二年,该院家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0%。 

 

  大量的审判实践使他们认识到,家事矛盾,许多都是心理和感情上出了问题,只有先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感情纠葛,才能让当事人消除怒气、避免矛盾激化,促进矛盾纠纷的根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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