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法》如何走深走实?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三结合”显成效
2020-05-11 14:49:00  来源:栖霞区司法局

  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结合“网络平台”等方式,开展针对性宣贯《社区矫正法》,扩大该法的影响力和知晓度,将5月份集中宣传月活动走深走实。

 

  一是结合“网络平台”,开展针对性宣贯。

  利用微信工作群等网络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宣传教育,就《社区矫正法》的意义、条款及矫正对象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详细阐述,以生动的方式把法理、情理讲清楚,让矫正对象更好地理解法律条文,自觉执行法律规定;通过“法润栖霞”微信公众号、“栖霞司法行政”微博等媒介多维宣传,做到由静态填充变成动态自觉,法律由纸上冰冷的条文变成鲜活生动的释法明理,更易入脑入心;社区法律顾问在“法润民生微信群” 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开展形象生动的线上宣传,提升宣贯该法的针对性。

  二是结合“疫情防控”,扩大社会面宣贯。

  结合疫情防控,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向辖区广大群众特别是该区马群街道百水芊城等外来人员集聚的小区,积极开展法律进小区、商店、家庭等活动,增强居民法律意识,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代表及社区矫正对象家属等走进社区矫正中心,消除其对矫正工作的神秘感和陌生感;在社区普法显示屏循环播放《社区矫正法》法律条文,联合区电视台制作一期《社区矫正法》宣传专栏,在电视台滚动播放,不断扩大宣贯受众面。

  三是结合“普法阵地”,做到精准性宣贯。

  充分利用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法治广场等宣传阵地,张贴包含社区矫正法内容的漫画图片及具体案例,贴近地气宣传,让更多群众知道该法、了解该法,熟悉该法;通过社区矫正场所“开放日”、故事宣讲、座谈调研及报刊宣传等形式,宣传社区矫正领域典型事迹,搭建矫正对象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沟通的平台,做到精准性宣贯,营造尊法学法守法氛围。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