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销毁!”4月17日,在铲车的轰鸣声中,15500件假冒某国内外知名品牌的滤清器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被依法集中销毁,这些假冒产品将以废旧金属形式回收利用,彻底杜绝其流入市场的可能。
此次集中销毁活动,由连云港市检察院牵头,连云港海关、连云区检察院、连云港市公安局连云分局共同开展。活动中,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任进强和连云港海关副关长浦名伟分别就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强进出口贸易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强调此次行动的重要意义。
这一活动源于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2021年3月-7月期间,乌兹别克斯坦的王某联系山东济南的孙某想要进口一批假冒品牌滤清器在乌兹别克斯坦销售。后孙某联系销售夏某某,夏某某又找到销售何某某。何某某遂联系他人进行加工生产。2021年6月,15500件假冒滤清器在通过连云港海关出境时被查扣,经权利人鉴定,上述产品均为假冒商品,涉案金额15万余元。2024年3月,该案移送连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中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均为中间销售商,犯罪情节轻微,建议不起诉。”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邀请听证员、侦查人员、人大代表参加了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综合案件事实、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嫌疑人的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于2024年8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通过反向衔接机制移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0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孙某、夏某某、何某某三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生产销售‘山寨’产品,不仅侵犯品牌方的合法权益,也欺骗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随后检察官向沿街商铺业主及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并着重围绕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法律概念,知识产权保护内容及知识产权的类型、常见侵权行为、典型案例等法律相关问题进行宣传,提醒大家擦亮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火眼金睛”,鼓励群众对生活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举报。
为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连云区检察院与连云港海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署《关于构建知识产权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的意见》,构建知识产权常态化协同保护格局,筑牢知识产权保护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