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中院审结首例百名职工申请企业破产清算案件
2024-03-18 10:35:00

  近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审结一起由超百名职工提起的申请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甲乙(连云港)粘胶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从事化工纤维制造业为主的中外合资企业,由于资金链断裂、环保问题停产停业多年,长期拖欠数百名职工工资,造成大批职工生活困难。2017年3月17日,甲乙(连云港)粘胶有限公司的109名职工以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连云港中院申请对甲乙(连云港)粘胶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连云港中院裁定受理职工的破产申请后,及时指定管理人进行资产清理、债权申报、召开债权人会议和资产处置等工作。在破产财产处置过程中,出现了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污染物处理、税费核算等一系列难题。连云港中院依托全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机制,与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环保部门、税务部门进行了多次协商,法院的分管院领导带队到争议土地进行实地考察并与不动产登记机构测绘人员现场办公,与环保部门、税务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就问题化解进行探讨。通过权属分割、寻找合格污水处理公司、税务部门解读税收政策等工作,最终实现了破产财产变现,公司闲置的土地、厂房得以重新规划利用,职工和债权人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其中甲乙(连云港)粘胶有限公司360余名职工的工资、垫缴社会保险费、工伤补助及补偿金等获得清偿1780余万元,清偿率超过70%,在最大限度内依法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变卖前后该厂车间周边环境对比图) 

 

  近年来,连云港中院始终坚持为大局司法、为人民司法,持续开展破产审判攻坚行动,通过全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机制,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联合建立相关制度机制,共同破解破产资产处置难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连云港中院将牢固树立“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认真履行破产审判职责,切实加强破产审判机制创新,持续深化府院协调联动机制建设,不断提升高质量发展司法贡献度,努力让法治成为连云港营商环境建设的最好品牌和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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