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东海法院:借助网格联动,助力执结案件
2021-12-24 08:49:00  来源:东海县法院

  近年来,为破解“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应执财产难动”的执行现状,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扬“立足基层组织,整合力量资源”的新时代执行经验,坚持“依靠群众创新社会化治理”的工作思路,在党委与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有效运用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探索建立“网格化执行”工作模式,并在试点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了“财产在网格中查询,人员在网格中查找”的工作思路,助力打赢决胜“执行难”攻坚战。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法院执行局在网格员的协助下,利用网格员熟悉民情、社情的特点,顺利执结两例民生案件。
案例一

    张某与史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东海法院依法判决:“史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将生长在其靠西的一间未盖房宅基地地皮上的树木向西伸展至原告张某院内的树冠树枝予以砍伐,以排除妨碍”。判决生效后,史某未主动履行,张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中,史某始终未主动履行,因其年迈且身患疾病,东海县法院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本案一直未执行到位。
    考虑到该案执行内容的特殊性,结合双方当事人居住相邻的情况,承办法官联系到当地网格员,请求其帮忙对双方进行沟通,协助执行。网格员李某借助其比较熟悉两家情况,且曾经做过调解工作的优势,将双方约至党群服务中心,说明利害关系。经过网格员的耐心劝说,加之慑于法律威严,史某最终主动将涉案义务全部主动履行。
案例二

    鲁某与王某系邻里关系,1993年7月,两家因琐事在打斗过程中,鲁某取出随身携带刀具捅向王某致其死亡,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鲁某有期徒刑十五年,鲁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物质损失二万五千四百三十九元四角。本案连云港中院立案执行后,因鲁某户籍及居住地均在东海县境内,本案指定东海县法院执行。
    执行程序中,考虑到被执行人目前正在监狱服刑,且通过数次网络查控均未查找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承办人联系当地网格员孙某寻求协助。网格员孙某分别找到鲁某的弟弟与侄子,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进行耐心劝导,最终二人主动将案款缴纳至我院执行局。案件当日执行完毕。
    “网格化+执行”工作开展以来,网格员参与执行和解三十余次,协助东海法院查找被执行人、协助提供执行财产线索三百余条,提高了东海法院办案速度,促进了清案结案。下一步,东海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网格+执行”工作模式,通过该模式将执行工作从“独角戏”转变成“大合唱”,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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