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上午,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在全市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并召开连云港法院“保民生、清案款”执行成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全市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开展情况,介绍了全市法院执行条线服务保障民生和开展执行案款清理整顿工作情况。全国人大代表、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团委书记、连云港市新浦汽车总站“雷锋车”组党支部书记、共青团连云港市委副书记权太琦等代表委员受邀出席活动及新闻发布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绪凡出席活动及新闻发布会。
王绪凡局长介绍,在本次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中,全市两级法院共选出涉民生、涉中小微企业的执行案件156件,共计发放案款金额19921974元。
王绪凡局长表示,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连云港法院始终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执行案款清理活动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截至目前,共开展“假日执行”“凌晨突击”“集中腾房”等专项执行行动82次,出动警力925人次,拘传523人,拘留57人,执结案件3013件,执行和控制到位财产11944.7万元,司法救助24人,发放救助金54万元,切实把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工作的优先方向,积极回应群众对执行案件的关注,扩大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发放成效,促进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一是坚持举措创新,切实提升执行实效。连云港市两级法院成立专项攻坚队,坚持“三优先”原则,为涉民生执行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形成执行立案快、查询冻结快、结案发款快的“三快”模式,并全国首创执行案款兑现公告制度,以公告形式公开透明地兑现执行案款,有效提升案件办理速度。创新“保险+救助”新机制,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人又面临生存、生活困难的涉民生案件,充分运用政法委司法救助机制的同时,采用“保险+救助”新机制,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司法救助保险协议,将救助对象扩展到因执行不能或者执行不到位的胜诉当事人,以期切实解决当事人的燃眉之急。二是坚持文明善意,精准服务保障民生。不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强制执行和执行和解相结合的方式为重点,重拳惩老赖,柔情护民生。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坚持刚柔并济,在依法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的同时,努力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对赡养费、抚养费等相关标的额较小的执行案件,优先考虑对被执行人采取思想疏导、法律释明等善意文明执行措施,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并从根本入手,缓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对标的额较高的涉民生案件,在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尽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以分期分批的方式履行。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积极运用司法救助手段,实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三是坚持执行联动,形成协作执行合力。在连云港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框架下,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发改委等部门的协作,拓展联动广度和深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协作执行网络。与检察院、公安局联合构建打击拒执罪机制,定期组织集中宣判活动,发布典型案例,形成打击拒执罪的强大威慑;深化与发改委等部门对接,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入住高档宾馆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不断强化联合信用惩戒;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全省较早地为全市法院开设司法查询专线,并派专人入驻执行事务中心,极大方便执行干警对涉案不动产的查询、查封、解封一体化操作。四是坚持舆论宣传,营造支持执行氛围。连云港法院坚持边执行边宣传原则,通过微信、微博公众号、抖音等官方平台推送典型案例,进行执行案款集中兑现大会,宣传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引导民众增强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加强民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认可和支持。深化法官进网格活动,组织干警深入辖区网格,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咨询解答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集中执行活动情况和成效等,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执行条线将坚持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高度的政治担当,强化组织领导,对执行案款实行专人专管、严格落实 “一案一人一账号”制度。对案款发放工作逐一核查、及时认领,确保底数清晰、进出有据,坚持执行案款清理力度不减、长效机制建设步伐不停、案款智能管理方向不变、对下监督指导力度不降,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执行中有更多更直接的获得感、幸福感。
市人大代表、市商务局开发区处二级主任科员罗卫宏,市人大代表、海州区城管局党委委员、环卫处主任夏兴寨,市政协委员、市贸促会四级调研员、市国际商会副会长、市台湾同胞联谊会会长吴静,市政协委员、中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工兵机械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蔡卫民,市政协委员、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副站长穆培栋,市政协委员、市艺校音乐科主任、农工党连云港市委文艺支部主任、市声乐学会副会长、市音乐家协会声乐委员会主任于海营受邀出席活动及新闻发布会。
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处处长王和明主持新闻发布会,新华日报、扬子晚报、中国江苏网、连云港日报、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发布、网易新闻等省市级媒体参加活动及新闻发布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童衡出席活动。发布会结束后,全国人大代表、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团委书记、连云港市新浦汽车总站“雷锋车”组党支部书记、共青团连云港市委副书记权太琦和王绪凡局长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全国人大代表权太琦表示,今天参加全市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我真切感受到了全市两级法院执行条线能够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到实处,把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放在心上,向社会公众集中展示了我市法院执行条线公正高效的工作作风和服务保障民生的执行理念,我们对全市法院执行队伍为全体市民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充满信心。
全市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
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海县人民法院
灌云县人民法院
灌南县人民法院
赣榆区人民法院
海州区人民法院
连云区人民法院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典型案例
案例一:连云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饮酒过量致死案
一、基本案情
2018年1月醉酒的孙某被送往连云港市某医院抢救。当晚,孙某被医院宣告死亡。死者家属起诉到连云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同桌饮酒的其他三人承担次要责任,分别承担死者死亡的11%、2%、2%的责任,共计160119.89元。二审维持原判。
二、执行过程
判决生效后三被告仍不积极赔偿,死者家属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阅读案卷及走访当事人发现,死者和其他三被告本身是朋友,有达成和解的感情基础。同时利用查控系统将三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告知被执行人如果拖延履行、拒不履行将被法院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情形恶劣的将采取强制措施。除依法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执行干警还通过换位思考、将心比心等方式对被执行人耐心劝说。在执行干警释法说理、晓以利害的劝说下被执行人杨某及时履行完毕。被执行人王某看到杨某履行之后也主动来法院履行了自己应尽的法律义务。最后一名被执行人因家庭困难最终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履行,案件最终妥善解决。
案例二: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王某某等22人和连云港某化工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一、基本案情
王某某等10人与连云港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公司)劳动争议案,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5年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化工公司向王某某等10人支付工资及相关费用共计37万余元。因化工公司不履行义务,执行法院于2015年立案执行。
二、执行过程
该化工有限公司是生产化工产品的企业,位于大浦工业区大浦闸北侧。2011年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并被市政府列入十大工程中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和“四个一批”2018关停计划。为便于执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10日将涉化工公司11件案件全部集中指定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加上本院案件,涉及该化工公司共计28件,其中涉及劳动争议即欠薪案件共24件22人次,欠薪数额共高达1124284.13元。
执行过程中发现,化工公司仅有化工设备和附属设施可供执行,无其他财产,但执行化工设备,困难重重。一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因涉及非法集资被判刑,现正在服刑,其本人及家人对拍卖化工设备的抵触情绪大,且对行政处罚不满,信访不断,阻碍执行;二是化工公司拒不按“关、停、并、转”要求搬迁、拆除生产化工产品的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因拆除化工设备、搬运和消毁化工产品需要相对专业的技术,如强行拆除,费用高、风险大,严重影响职工工资受偿。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充分掌握各方信访诉求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分析研判,决定让化工公司家属及股东参与财产评估、拍卖方案的制定。并经沟通协调,最终形成的财产评估和拍卖方案得到了化工公司的认同。同时,因化工公司设备的拆除需要专业技能,处置化工产品具有风险隐患,为此,在加大拍卖标的宣传的同时,执行法院对参与竞拍公司与安检部门联手把关,确保该化工设备成交后能顺利拆除。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该化工设备终于在经过两轮第四次拍卖后成交并被成功拆除。被欠薪的化工公司的工作人员按比例拿到了劳动报酬,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通过集中发放的形式将案款交付申请人,成功化解26件劳动争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