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建立多部门参与联动机制,持续强化司法救助事前、事中、事后一体联动,积极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主动将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2016年至2020年,全县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96件,救助229人,发放救助金582万元。2021年,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将司法救助工作列为“政法十件实事”之一。
强化上下一体,让救助有“托底”
针对县级司法救助资金预算金额相对较少,一些重大伤害案件贫困当事人严重残疾,需要巨额医疗费用或者后续治疗费用,仅由基层政法单位一级救助难以实现必要的救助效果,灌云积极推进市县联合救助,使被救助人依法获得更多帮助,切实解决申请人的实际困难。如对残疾救助对象蒋某童、未成年救助对象孙某涵均采取市县联合救助模式,分别救助6万元、12万元,切实解决当事人困难。
强化资金监管,让救助有“保障”
建立司法救助案件“一案一档”,县委政法委对已办结的司法救助案件开展不定期回访调查,重点查看救助资金发放落实、救助对象生活现状,并对大额救助资金使用情况予以监管,确保救助金真正用于扶贫脱贫,避免司法救助资金一发了之,促使救助产生最优社会效果。
在办理未成年人救助对象孙某涵案件时,考虑到救助金额较大,且其曾祖父母年事已高,为保证司法救助金有效监管和合理使用,市县两检察机关分别与被救助人、四队镇民政办公室及三沟村委会四方签订司法救助金发放管理协议。
江苏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新闻发布会在灌云举办
发挥延伸作用,让救助有“后续”
坚持“一次性救助、长期性关怀”价值指引,努力延伸司法救助触角,关心被救助对象的后续生活,在住房、就业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低收入户脱贫,多方协调助力精准脱贫。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扶贫办在对司法救助对象乔某某进行回访中,针对两名救助人父母双亡家庭经济困难以及救助对象乔某全重伤不宜外出打工等实际情况,利用救助对象所在镇藕塘较多的优势开展藕虾混养,并协调镇村为其流转了100余亩土地,帮助其到工商部门申请成立藕虾混养家庭农场,当年就收入10万余元,实现真正脱贫。
建立规章制度,让救助有“速度”
专门出台规定,规范司法救助资金审批、发放时限,并明确规定司法救助工作审核领导小组收到办案机关报送救助材料3-5个工作日内审批,特殊案件1-2个工作日内审批,财政部门收到审批意见后1-3个工作日内核发,特殊案件1个工作日内核发,有效破解了审批、核发时间过长等制约司法救助长远发展的“瓶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