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司法解民忧,暖心服务进家门
2021-04-07 17:12:00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板浦法庭充分发挥派出法庭的便民和宣传教育作用,始终坚持方便群众诉讼的原则和司法便民的理念,在保证诉讼程序完整进行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便利,为群众办实事,暖心司法进家门。
  
  申请人顾某的父亲早已去世,母亲谢某长期卧病在床,患精神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谢某一直由其儿子顾某在照顾。为了更好地照顾母亲,维护母亲的合法权益,顾某向海州区法院板浦法庭申请依法宣告谢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申请成为母亲的监护人。
  
  该案立案后,承办法官刘兴超了解到谢某精神残疾和无法下床的身体状况,考虑到当事人无法到法庭参加庭审的特殊情况,刘兴超法官决定带着书记员前往谢某家中了解情况。
  按照案件适用特别程序的要求,法官向申请人顾某及其家人释明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并指定被申请人的父亲作为其代理人,现场询问被申请人意见,并听取其代理人意见,帮助当事人理清法律程序,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申请人对板浦法庭人性化的案件处理方式表示感谢。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