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其春:跨越千里进天山
2021-04-02 16:50:00
 

  相距4000多公里的新疆霍尔果斯市,是一个遥远的西北边陲城市。连接亚欧大陆,处在“一带一路”战略核心区,有“丝路明珠”之美誉。

 

  2019年8月1日,连云港市灌云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任其春受组织的委派,奔赴霍尔果斯市参加援疆工作。他到位后主动进入角色,全身心地投身到当地检察工作中,圆满完成了检察援疆工作任务,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和赞誉,树立了连云港市援疆干部的良好形象。因为援疆工作创新创优,业绩突出,被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荣记三等功一次。

 

  “抓紧看完手里的十几本‘走私普通货物’卷宗,尽快移送起诉;推动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任其春的笔记本上写满了工作安排。刚到霍尔果斯市检察院不久,陈某某等多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就到了他手里。霍尔果斯市是我国最大的陆路口岸,为逃避打击,犯罪分子经常利用“蚂蚁搬家”的方式进行走私犯罪活动。在审查案件过程中,任其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通过分析电子数据、讯问犯罪嫌疑人、比对银行流水记录,他发现案件中有多名涉案人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未被立案追究或应当被移送起诉而没有移送。经请示汇报后,霍尔果斯市检察院依法向侦查机关发出了《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同时针对没有移送起诉的马某某等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发出了《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

  通知书发出后,侦查机关立即对未予立案的赛某某依法立案,并采取了强制措施。同时,将未移送的马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补充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这起案件也是该院自2016年挂牌成立以来办理的第一起立案监督案件。

 

  援疆三个月,任其春调查取证在一线,讯问询问在一线,工作休息在一线。他共办理刑事案件2件10人,立案监督1件1人,侦查监督2件,追诉4人,改变案件定性2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件,承办3件审判监督案件;对人民法院非诉执行监督1件,办理行政机关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4件,其中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监督、社区矫正监督、非诉执行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均实现建院以来零的突破。

 

  高强度的劳作,诱发了他的颈椎突出老毛病,胳膊麻木和偏头痛等症状随之而来,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的援疆工作热情。在他的努力下,霍尔果斯市人民检察院的追诉、侦查监督、社区矫正监督、审判监督等核心数据均在伊犁州名列第一。援疆期间承办的要爱民漏管一案,作为2019年新疆自治区检察院两件精品案件之一,参加最高检组织的精品案件评比。

 

  在援疆的日子里,任其春把从检20余年的工作经验毫无保留地与当地同仁分享。“守初心、担使命,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忘我奉献的实干者。”这是霍尔果斯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学庆对任其春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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