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莉云:勇担公共利益“守护人”
2021-04-02 16:44:00

  曾经,做一名法官是张莉云最大的梦想,2000年法学专业毕业后,她毫不犹豫地报考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法院,并迅速成长为民商类案件审理的业务骨干。2011年她调到连云港市灌云县检察院。担任过法官,现在又有机会担任检察官,这样的机遇是多么的难得!“你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吗?能,一定能,必须能!”逐梦优秀检察官的道路上,张莉云勇毅笃行。

虚假诉讼破壁者

 

  张莉云一直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并逐渐走上了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领导岗位。为破解制约民行检察工作的瓶颈,张莉云积极开展民行多元化创新工作,多项工作实现了突破,民行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等各项业务数据均得到显著提升。2012年以来,办理各类民行申诉案件百余件,其中提请、建议提请抗诉、发再审检察建议案件26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3件,一审案件法院再审后改变率为100%,所有案件无一人因办案不公而不服上访,连续多年在市院考核中位列第一。她先后被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予以嘉奖,获评连云港市三八红旗手、全市检察机关“检察之星”等荣誉称号;所负责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先后荣获省青年文明号、市政法公正廉洁执法先进集体、市集体三等功、国家环保部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奖等荣誉。迅速成为民行检察工作的行家里手。

 

  2013年,张莉云在开展环保执法专项检查工作中,针对调查中发现的灌云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环境污染情况,撰写《关于县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执法监督检查的情况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同时依法向灌云县环境保护局发出检察建议,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推动检察、公安、环保部门签订《关于建立实施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共同推进灌云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了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有序衔接,提高了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向有关职能部门发送的检察建议案被评为连云港市检察院十佳检察建议、江苏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十大精品案件、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件。2015年被评为江苏省打击虚假诉讼专项活动先进个人。

公共利益守护人

 

  在检察机关新增公益诉讼职能之后,张莉云积极肩负起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努力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实现新作为。她抓住公益诉讼纳入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并作为牵头单位的契机,促进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工作的意见》,在全县范围形成共同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新格局。

 

  为放大民行品牌项目的价值,灌云县检察院建立了张莉云为领军人物的专业化办案组,探索“精准化打击+恢复性司法+社会化协同”公益诉讼检察模式,与行政机关会签《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公益民生观察员制度》,聘请全县各行各业23名人员为公益民生观察员,扩大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收集渠道。

 

  2019年,在办理刘某等9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损害公益案中,张莉云带领公益诉讼办案组迅速展开调查,并就9人的行为与环境损害的因果关系、生态环境损害程度、修复费用以及修复方案等,多次咨询南京林业大学相关专家。为还原受损湿地生态系统,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依据专家意见与9名被告人签订“生态损害修复协议”,规定被告人于每年五六月期间在指定的河流放流2倍收购数量的蟾蜍幼苗,连续放流两年。同时,每周进行两次巡护,保护河流生态环境,由检察机关进行监督,使刘某等人实现从破坏者到保护者的角色转变。增殖放流当天,公益诉讼办案组以网络全程直播的方式在新沂河边举行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暨中华蟾蜍增殖放流仪式,6万多名网友在线观看了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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