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你曾将钱包、电脑、相机等贵重物品放在爱车内吗?有时可能只是一个不经意的遗忘,就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基本案情】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2020年10月某日凌晨三时许,孙某驾车途径连云区某路段时,发现一辆停放在路边的外地牌照沃尔沃轿车,孙某眼见四下无人,遂心生歹念,取出弹弓将副驾驶车窗玻璃击碎,后爬窗进入车内进行盗窃,盗走车内笔记本电脑、iphone手机、双肩包、印章合同文书及账本收据等物件。得手后孙某驾车逃离现场。被害人发现车辆被毁坏且车内物品被盗后及时报警,后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孙某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其涉案的全部犯罪事实。
【法院裁判】
连云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经连云港市价格认定局认定财物价值440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被告人自首、已赔偿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孙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法官提醒】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车主,车内存放财物容易被盗,一时疏忽大意就可能遭破窗失财,为防范此类犯罪,广大车主在日常驾驶车辆中养成以下良好习惯:
一、停车、锁车、下车时要多小心,不可将手提包、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遗落车内;
二、不要在公共场所将贵重物品放入后备箱,以免引起不法分子的盗窃欲望。有些车主觉得车内放些不值钱的物品没事,其实不然,有的不法分子从车窗内看到座位上有纸袋、布袋,会以为里面是值钱物品,于是砸窗盗窃;
三、车辆避免停在偏僻、昏暗的地方,最好将车辆停放在有监控设施或者专人看守、管理的正规停车场;
四、锁车时养成多拉一下门把手的习惯,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干扰器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