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静:柔情书道义 丹心铸天平
2020-12-04 09:18:00

    孙静,2009年进入法院工作,现任灌云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2016年被连云港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授予个人三等功,2018年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2019年被连云港市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授予连云港市“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称号。

  耐心多一点,力争案结事了

  从建设工程到相邻关系,从房地产开发到土地纠纷……她所在民一庭受理的案件是出了名的难办,不但案件自身法律关系复杂,而且牵涉利益众多,影响面广。多年来,她一直工作在审判一线,且承办案件均是所在庭室的“骨头案”。案件接手后,她都能坚持庭前阅卷,提前与当事人就案情进行沟通,将调解工作贯穿整个审理过程。不能调解的案件,尽量做到精炼庭审,化繁为简,释法明理,让当事人清楚法院裁决的理由。

  灌云县龙苴镇30余户村民土地整合后对外承包种植,被告承包后未及时给付承包费,村民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前阅卷时,因诉讼材料有限,不能完整的展现案情,她两次深入社区找到经手此事的两位老党员,并到被告家中走访。经过了解,因拖欠未付承包费,双方矛盾经多方协调仍未妥善解决,至起诉时已将近两年时间,农户准备集体信访反映问题。为妥善化解矛盾,安抚农户情绪,她又找到几位村民代表,向他们逐一讲解法院处理案件的每个流程,需要提供的材料,目前存在的主要矛盾,相关法律规定等等。村民代表听后表示,本来没有对法院处理抱很大希望,没想到法官多次走到村民面前来“讲实话,做实事”,他们愿意相信法院,也会做好其他村民的思想工作。最终案件很快开庭审理并针对焦点矛盾作出裁决,村民代表送上“办事公道 深得民心 秉公执法 不徇私情”的锦旗表示感谢。

  近五年来,她已审结1100余件案件,因庭审驾驭水平较高,她201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优秀直播法官”,并入选2017年度全省法院35场“优秀庭审”。

  总结多一点,延展审判效果

  为了办好案件,她总是比别人“多想一些”,对于写下的每条判决理由,都要做到细细揣摩,逐一推敲。她个人承办并编写的案例被收录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中国法院2015年度案例》、《中国法院2017年度案例》、《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等书刊中。

  她承办的一起学生在校死亡后,学生家长起诉学校及保险公司主张要求承担校园方责任险的案件,经过查询,在全国范围内均未发现类似案件,她通过多方走访了解到校园方责任险是江苏省财政厅为省内中小学校投保的一种责任保险,因此前没有涉及理赔事宜,很多中小学校都不了解这个险种。她在案件文书制作时,特别注意对保险险种适用条件和理赔的法律说理,并且将案例进行提炼编辑,最终这个案例被刊载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为审理涉校园方责任险的类似案件发挥了指导作用。

  2018年8月,她承办并编写的案例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第十二届“金法槌”杯优秀案例特等奖,因编写案例成绩突出被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专项个人三等功。

  坚持多一点,筑牢廉洁防线

  她除了法官的身份外,还是一名军嫂,面对各种干扰、诱惑及考验,她总说,除了忙碌工作和照顾家庭之外,已经没有多余时间出去“交际应酬”,正好也可以少一些烦恼,多一些清净,近年来,她11次向纪检监察部门上交当事人所送钱物。

  一个标的额1.5亿的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当事人打电话给她:“孙法官,周末有时间的话,我请你“喝喝茶”,正好这个案子有些材料要交给你”。她接到电话后,笑着回答,“看出来你真是个外地人,你可以先去找人打听一下,我有没有出去‘喝过茶’,如果有材料的话,可以上班时间提交法院”。过了几天,这个当事人专门到法院向她当面道歉,说“实在对不起,打那个电话是看低了法官的素质,以后一定按程序规定来”。

  她不仅对自身要求严格,也要求全庭干警在工作中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正确对待和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维护司法公正。

  这就是孙静,从她穿上法袍的第一天起,就立志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对法律无比忠诚,对工作兢兢业业,对生活充满感恩。她投入全身心的人性关爱诠释着司法尊严与温暖,祝福正义的阳光洒满人间!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