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自家的奥迪轿车,连续五次踹开海边小卖部防盗门,盗取小卖部内的雪糕、饮料、玩具等物品,其原因仅仅因为好玩刺激。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审结了这起“奇葩”的盗窃案,刘某某等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三个月至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基本案情】
朱某某在连云区海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沙滩经营小卖部,2019年1月,其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小卖部在晚上连续遭到盗窃,失窃财产金额达数千元。公安机关展开调查后,将刘某某等三人抓获归案。但令人不解的是,刘某某等三人家庭条件优越,也不缺零花钱,那为什么还要去实施盗窃呢?经公安机关询问,竟给出一个让人啼笑皆非的答案——“为了好玩、刺激”。
1995年出生的刘某某专科毕业后当起了个体户,逐渐有了不菲的积蓄,并购置了一辆奥迪轿车。2019年1月,在家闲着无事的刘某某开上自家的奥迪A6轿车,与于某某、乔某相约一起烧烤。吃完烧烤,已经临近深夜,刘某某等3人开车到海边兜风。不知不觉间,三人来到了连云区海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沙滩。“你们看那是什么?”突然,刘某某指着远处的活动板房说道。“管它是什么,砸了再说。”等到三人踹开大门,才发现是个商店,满满堆着饮料、雪糕、玩具。三人开心地吃起了雪糕,并且顺带拿走了店里的饮料和玩具。
第一次盗窃得逞后,刘某某发现偷了东西也没什么事,顺来的饮料、玩具还能回家分给家里的小朋友玩,觉得挺刺激挺好玩的,不久,刘某某等3人故技重施,先后四次驱车前往朱某某商店,以踹门而入的方式,盗取店内雪糕、饮料、玩具等物品。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4072.5元。
【法院裁判】
连云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三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经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结合三人各自坦白、自首、退赔和对社会的危害性等情况,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法律意识淡薄引起的盗窃案件,虽然案件不大,但教训深刻。3名家庭条件不错的90后,仅仅因为突发奇想,就实施了犯罪行为。待清醒后,不是积极补救,而是故技重施,先后多次实施犯罪行为,最终得到了法律的惩处。在法院近年受理的盗窃等侵财类犯罪案件中,为追求物质享受和精神刺激而盲目实施犯罪的屡见不鲜。法官在此提醒,在任何时候,都应该保持对法纪的敬畏,“勿以恶小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