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异常引发邻里纠纷,法官变身“和事佬”
2020-10-10 16:14:00  来源: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苏某、李某与庞某是邻居,但是因庞某精神异常严重影响邻里关系,最终诉至法院。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妥善调解了这起因精神异常引发的邻里纠纷,邻里双方握手言和。 

  苏某、李某与庞某同住连岛安置小区,庞某因精神异常,三年来在两家共用的电梯口、楼道用木柴烧火做饭、乱扔杂物等,将苏某、李某墙壁熏黑,还多次砸坏其门锁,严重影响正常生活。由于庞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苏某、李某与其沟通多次无效,后又多次向连岛派出所报警、寻求居委会和小区物业、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的帮助,均未能妥善处理。20205月,苏某、李某将庞某的哥哥、弟弟诉至连云区法院,要求其履行监护人责任,赔偿原告损失5000元并判令被告管束庞某不得妨碍其正常居住生活。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张锦程考虑到庞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特殊情况,向社区查证了解到庞某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是其父亲、儿子、女儿,但庞某的父亲已经90多岁高龄,其女儿下落不明,庞某对儿子没有尽过抚养义务,儿子与庞某平时没有往来,庞某的事宜都是由其哥哥处理。案件审理陷入了僵局。 

  考虑到庞某的精神状况及其与苏某、李某系邻里关系的特殊性,张法官认定,这个案件宜调解不宜判决,如果单纯作出判决,不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原告要求排除妨碍的诉求,还可能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 

  作为一个有着多年办案经验的老法官,本着以事了人和的目的,张锦程法官走进连岛街道大路口社区居委会,通过庭前多次沟通对接,在社区的帮助下,亲自找到了庞某儿子、哥哥,苦口婆心地对其做思想工作,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庞某儿子当场向苏某、李某支付赔偿款2000元并劝说其母庞某停止妨害行为,苏某、李某也写下了撤诉申请,一起邻里纠纷划上了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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