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港市法院积极开展“法官进网格”当好“八大员”活动,广大法官和法官助理“下沉一线”,坚持“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有效做法,做到依法履职与延伸司法职能同步推进,在坚持疫情防控中,实现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法治宣传正确引导、法律咨询畅通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东海法院
东海法院持续推进“法官进网格”活动,深入社区网格,主动参与基层综合社会治理工作,多元合力探索诉源治理新局面。近日,东海法院刑庭员额法官王小彪作为社区网格法官走进水岸上城警务室,联合民警妥善化解一起涉及多名子女的赡养纠纷。王老太已快80岁,育有多名子女,因子女间存在矛盾,多年来一直未能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达成协议,老人的生活起居和治病一直是个大难题,多次找社区民警要求调解。王小彪法官从社区民警处了解纠纷后,利用法官进网格平台,联合社区民警,根据双方的症结,通过从法理、情理多方面、多角度进行普法、说理,最终达成赡养协议,老人的住房、饮食和医疗均得到了妥善安排。
东海法院青湖人民法庭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农村公共空间治理相关工作部署,实地走访挂钩乡镇网格点,与村组干部、网格员和村民代表面对面互动交流,细致了解需求,有序开展疫情联防联控、矛盾纠纷化解、公共空间治理、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
灌云法院
灌云法院杨集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联系自身实际,集中优势资源、精准发力全面推进法官进网格参与社会治理工作,通过开展“送法下乡”、“巡回审判”、“联调联动”等系列活动,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乡村振兴,真正做到“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开辟一条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创新之路。
村民A与村民B毗邻而居,自2016年以来因对位于村东部东首房屋相邻界址有分歧,双方家庭成员在纠纷界址上经常发生言语争执,村调委会、镇调委会多次做双方工作,均未调解成功。4月29日上午,杨集法庭庭长接到村委求助电话后,即刻安排干警前往调解现场。到达纠纷现场后,村委领导、人民调解员、派出所民警及法庭干警首先对案情进行了认真了解,对以往调解记录深入研究,发现纠纷主要难点在于纠纷地因长时间被弃土掩埋,已无法辨别界址。双方对原地形地貌各执己见,却不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上述纠纷还需联系国土、城建等部门,确定纠纷地界址,法庭干警基于现有事实,从法律角度给予双方建议,耐心地释法析理,讲清利害关系,情法结合地提出调解方案。两家村民在法庭干警、派出所民警等人的劝说下,情绪渐趋缓和,村委领导表示两家的调解工作将继续跟进,并对法庭主动参与村民纠纷调解表示感谢。
灌南法院
为充分发挥“党建+审务工作站”在法制宣传方面的优势作用,巩固“党建+审务工作站”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方面的工作成果,4月20日上午,灌南法院长茂人民法庭的干警及人民调解员严能本一起到田楼镇振东村开展法制大讲堂活动。
长茂法庭干警吴鹏向村民介绍有关执行的相关法律知识,包括申请执行立案的条件、申请执行人如何协助法院执行局查人找物、失信被执行人会受到哪些惩戒措施、正确区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等内容。人民调解员严能本从“党建+审务工作站”建立的背景和意义,“党建+审务工作站”的重点工作,党建+审务工作站”预期达到的社会效果三个方面向村民进行系统的介绍。通过此次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党建+审务工作站”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有着细致了解,也为以后送达、调解、执行等工作实施奠定群众基础。
赣榆法院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关系的和谐对日常生产生活起着重要作用。近日,赣榆法院受理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两家邻居因百棵杨树反目公堂,承办法官“进网格”巧用调解化解纠纷,修复邻里关系。
张某承包的农田紧临某水库。2014年,王某取得了水库水域及两边堤坝范围内的承包经营权。在其承包之前,水库的堤坝上遗留有一批杨树桩。近年来杨树树根上重新生长出新树,均有碗口粗细,多达一百二十余棵。这一百多棵杨树与张某承包地内的庄稼争水争肥争阳光,树根也生长至张某承包地内,导致庄稼产值低于正常水平。张某多次要求王某砍树,王某认为杨树没有生长在张某的地内,且这些树木均不是自己栽种,一直不同意。张某于今年3月份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立即砍伐这一百二十余棵杨树。该案审理过程中,张某、王某对树木是否影响农作物生长、砍伐的起止界限等问题争议较大。为查明事实,承办法官多次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并邀请村干部到场参与调解。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用益物权人或者占有人之间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互相给予便利且不得对他人的权益造成损害。本案中的树林属于王某承包区域范围的生长物,王某对此有管理义务。该批树木已生长十米有余,且距离张某的承包地仅两米左右,在现实上给张某的庄稼造成了损害,王某有义务将其清除。关于树木的采伐时间,经承办法官与当地林业部门沟通了解,根据相关规定,为保护生态环境,该片区域树林的采伐应在深秋进行。听了承办法官的释明,原、被告最终表示信服,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共同指认了树木砍伐的起止界限,确定由王某在今年11月20日之前将树木采伐完毕。
海州法院
近日,海州法院组织网格法官前往江苏中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认真了解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生产经营、劳动用工等方面的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网格法官就该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劳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解答,并组建了微信联络群方便进一步帮助企业化解矛盾。
据了解,江苏中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年后至今一直未能正常复工,公司产生一些劳资方面的问题。座谈会上,海州法院民一庭庭长乔红对该公司面临的劳资问题进行了相关法律的释明,并介绍了一些典型案例,指导企业人事部门从职工与企业根本矛盾处下手,采取交流谈心、协商解决、按法办事的方式稳定职工情绪,培育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的企业文化,在兼顾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尽可能减少受疫情影响带来的损失。座谈会后,海州法院还针对中鹏公司的劳资问题专门成立了“中鹏劳资问题微信联络群”,方便联络沟通,以便进一步帮助化解企业与职工在疫情期间产生的矛盾。
连云法院
为深入推进平安连云、法治连云建设,实现司法审判职能与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有机结合,连云法院将“法官进网格”与“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紧密结合。4月20日下午,连云法院对接“法官工作室”的刑庭“网格法官”走进海州湾街道观海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及普法宣传工作。
“网格法官”与社区网格员积极对接,认真听取网格员对“法官进网格”工作的意见建议,详细了解社区范围内企业在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情况,询问社区现阶段所面临的法律难题和司法需求,耐心解答网格员的相关法律问题,并指导网格员利用“江苏微解纷”“矛盾纠纷非诉化解在线调解平台”解决矛盾纠纷。同时“网格法官”将连云区法院自制的《连云区法院关于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法律风险告知书》进行了分发,供网格员参考,助力社区范围内企业复工复产、正常经营。
开发区法院
“百善孝为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赡养老人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为达到家事审判着重以情感修复为目的,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及家庭和谐。近日,开发区法院网格法官会同开发区某村村委会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农村老人赡养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王大娘现年80岁,育有三儿一女,身患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已有几十年。十三年前老伴去世后,由三个儿子轮流赡养。自2018年起因家庭琐事,家庭成员间就如何赡养老人发生争议。王大娘将三个儿子诉至法院,要求三个儿子履行赡养义务。考虑到该案系典型的家事纠纷,并发生在母子之间,简单的判决处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因此办案法官蒋丽萍专程到原、被告双方共同所在的社区,与该村村委会联合开展调解工作。蒋法官在尊重老人赡养意愿的基础上,充分了解子女的家庭背景,经济收入状况,并参考之前的赡养方案,紧紧围绕双方分歧焦点进行了询问,并倾听双方的意见,村委会领导一并协同进行了近四个小时的调解工作。三位被告明确表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日后一定会和睦相处。村委会针对老人看病就医的问题,提供了建设性解决方案。最终母子四人达成调解协议,王大娘随三儿子共同生活,由三儿子负责其日常生活和照顾,大儿子、二儿子按月给付赡养费。至此,老人的赡养问题得以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