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草长莺飞间,春天带着绿意正向我们走来。3月12日上午,值第42个植树节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39周年到来之际,为宣传保护树木、修复生态环境,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联合举行连云港法院环境司法执行基地扩容补植暨孔雀沟祥云大道景观工程启动仪式。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云台山景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朱加刚出席了启动仪式并共同参与植树活动。
植树活动现场,蔡绍刚院长和朱加刚主任共同植下合作常青树,象征着双方长期合作,为港城建设共添新绿。戴涛副院长介绍了此次环境司法执行基地扩容补植复绿规划方案。
为提高树种成活率,植树前,林场专业人员还向大家介绍植树要领和方法。随后,大家按照分组在相应植树点分工合作,相互配合,扶苗、填土、压实……个个情绪高涨,干劲十足。很快,一排排新树苗便屹立在阳光下,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等明年春暖花开日就是我们再见时。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戴涛,云台山景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周成前,景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邓琳琳,景区党委委员、景区公安分局局长蒋宏杰,南云台林场场长江尧凯,市中院行政庭、机关党委、新闻处负责人,部分青年干警代表,以及景区、林场部分职工代表参加了活动。
此次植树活动,也是市中院一次团建活动,既向社会宣传环境保护理念,保护云台山的森林资源,美化云台山的风景,为港城绿色发展作出司法贡献,也丰富了干警文化生活,激发青年干警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
近年来,连云港法院大力推进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在刑事、民事、行政等不同类型的环境资源案件中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为推进“美丽连云港”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连云港法院环境司法执行基地是连云港法院贯彻执行“谁污染、谁治理”司法理念、保障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结果有效执行的重要场所,判决破坏环境资源人员在执行基地补种复植一定数量的林木,并确保成活率为90%,由南云台林场负责监管。截止目前,全市法院共建立云台山风景区南云台林场、赣榆区吴山林场、连云区北固山森林公园、灌南李集乡等环境司法执行和生态修复林7个,基地数量和规模均居全省首位,另在海州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立全国首个海洋牧场环境司法执行基地。
项目简介
孔雀沟祥云大道景观工程项目是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云台山景区管委会、南云台林场在连云港法院司法执行基地共同实施的最大生态修复项目,该项目东起东磊山洞门,北至古牛蛋,西到采摘园,南止凌州嘴,干线总长度14.1㎞。项目区总面积634.5亩,计划实施造林补植面积423亩。
项目区为南云台林场开展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业所依托的骨干游览线路,也是林业日常生产管护和森林防火的干线通道,车行人流集中,环境污染较重。计划通过工程造林措施,增强森林生态防护修复功能和景观效果,形成健康高效、景观优美的森林景观面线和优越的森林生态环境。该项目一旦建立,其生态修复的功能作用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全天候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