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审理,同时确保诉讼参与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市看守所的大力配合下,3月12日下午,江苏省连云港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敲响了本院远程视频审理重大刑事案件的第一槌,并当庭宣判。该案同步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全过程。
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庭前市中院为被告人指派了辩护人,公诉人通过PPT详细展示证据,保证了被告人能全面直观地看到案件证据。为避免人群聚集,法院还安排当事人的亲属通过网络观看庭审全过程。在审判长娴熟驾驭下,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和观点,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有序。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徐某涛、被害人徐某某均系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保安。2019年6月20日晚,双方因醉酒发生口角互相辱骂,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在被同事劝开后,被害人徐某某尾随并辱骂徐某涛。当晚21时20分许,该二人在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西门处相互厮打,徐某某在打斗中倒地,被徐某涛用脚踢中头部左侧,当场昏迷,经抢救无效后于当晚死亡。经法医鉴定,徐某某符合在醉酒状态下头部遭受暴力致左侧椎动脉破裂引起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法庭还依据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徐某涛得知他人报警,在该院警务室内等候,后被民警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归案后,其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合议庭依据查明事实,依法认定被告人徐某涛犯故意伤害罪,有自首情节,并综合被告人具有的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宣判后,蔡绍刚院长从酗酒伤人造成的严重后果、给被害人家庭带来的不可弥补的伤害以及被告人身为保安所担负的职责与其行为形成的巨大反差等方面,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希望被告人能深刻吸取教训,彻底地悔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被告人当庭感谢审判长的教诲,表示认罪伏法,一定会认真改造。本案的审判不但实现了疫情防控与案件审理有机统一,也为进一步运用信息化手段助推刑事审判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