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野生动物问题再次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决定》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为导向,扩大法律调整范围,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对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要在现行法律基础上加重处罚,以体现更加严格的管理和严厉打击。
2020年3月3日,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通过“云庭审”的方式四地连线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麻雀的案件,特别是办案法官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深入阐述引起广泛共鸣。同时让我们一起分享4件涉及不同动物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112只麻雀案
● 麻雀,是文鸟科麻雀属27种小型鸟类的统称。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2013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ver 3.1。
2020年3月3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2019年9月27日,被告人韩某某以食用为目的,在东海县曲阳乡皇树村村南稻田地中,将网上购买的药物与小虫子、稻谷进行搅拌后,作为毒饵放置在稻田地中,并通过12台播放机播放鸟鸣声吸引飞鸟食用毒饵进行狩猎,共捕猎麻雀112只,造成110只麻雀中毒死亡。后被告人韩某某在捡拾中毒麻雀时,被东海县公安局巡逻民警当场查获,并现场扣押麻雀112只(现场放飞2只)、含有优盘的小蜜蜂牌播放机12台、粘药的稻谷及虫子各1包。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送检的该112只鸟为麻雀,被列入《国家保护的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当日庭审中被告人韩某某认识到非法狩猎的危害性,自愿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期宣判。
234只云雀案
● 云雀,别称百灵鸟,体型及羽色略似麻雀。全部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2012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2019年12月26日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袁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五个月。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16日,被告人袁某某至灌南县张店镇宋圩村沂河淌附近麦地内,采用播放音乐吸引鸟、撒花粉毒鸟的方式,非法猎捕鸟类共241只,其中云雀234只、树鹨6只、白鹡鸰1只。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上述鸟类为云雀、树鹨、白鹡鸰,均被列入《国家保护的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动物”)。案发后,被告人袁某某于2019年10月25日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根据《江苏省农业厅关于更换核发狩猎证的通知》(苏农林〔1989〕8号)的规定,每年3月1日至11月30日为江苏省禁猎期。《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使用毒药行猎等方法进行狩猎。遂作出以上判决。
19只猕猴案
● 猕猴,是典型的猕猴属动物,主要特征是尾短,具颊囊。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2008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ver 3.1——低危(LC)。
2019年12月23日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关某某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被告人陈某某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刑期。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下半年,被告人关某某和被告人陈某某约定,2018年春天由被告人关某某收购猕猴并通过大巴车发货给被告人陈某某提供的收货人。2018年3月至6月间,被告人关某某在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从他人处收购并以人民币5000元到60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被告人陈某某猕猴19只。后被告人陈某某出售给被告人朱某、俞某等19人猕猴19只。被告人在明知猕猴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仍予以收购猕猴。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打击刑事犯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19只玳瑁案
● 玳瑁,属爬行纲,海龟科的海洋动物。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IUCN) 2008年 ver 3.1——极危(CR)。
2019年12月25日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许某某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杨某某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刘某某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的刑罚。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间,被告人许某某通过快递发货,向被告人杨某某、刘某某出售玳瑁标本19只、价值342000元,玳瑁加工制品621件。被告人杨某某、刘某某非法收购玳瑁标本19只,价值342000元,玳瑁加工制品621件,并通过快递发货,出售给曾某某、李某某、周某某等人玳瑁标本15只,价值27000元,玳瑁加工制品13件。以上玳瑁标本和加工制品均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遂作出以上判决。
100只蟾蜍案
● 野生中华蟾蜍为两栖纲蟾蜍科动物,其在保护农作物、维持地域生态平衡上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同时也是我国中医药行业重要的药材之一。
2019年12月26日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夏天,被告人张某某至灌云县南岗乡东于村周边小沟内,猎捕蟾蜍(俗称“癞蛤蟆”)共计约100只,销售给孙某某(另案处理),非法获利100余元。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蟾蜍为中华蟾蜍,被列入《国家保护的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动物”)。案发后,猎捕的蟾蜍已被放生。被告人张某某于2019年5月8日主动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100元。根据《江苏省农业厅关于更换核发狩猎证的通知》(苏农林〔1989〕8号)的规定,每年3月1日至11月30日为江苏省禁猎期。遂作出以上判决。
野生动物是珍贵的自然资源,具有生态、科学、历史、美学、文化等价值。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易造成生态失衡,同时给公共安全带来重大风险。其社会危害性具有多重性:
以食用为目的的非法狩猎行为以及运输、销售、加工等环节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当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流向餐桌,极易产生细菌、病毒等传染疾病,引发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身体健康。
采用投毒方式猎捕野生动物加剧生态恶化。药物通过食物链会层层传递,被毒杀的野生鸟被其他动物食用,会引起其他动物的中毒甚至死亡。当毒饵浸入土壤、地表水,会随着受污染土壤或地表水迁移到农作物、动物之中,危及生物链,增加环境风险。
猎捕野生动物破坏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是由食物链构成的一个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传递的开放性系统。生物多样性是维持生态系统功能,并为人类提供服务的基础。脆弱物种的过度捕猎使生物多样性面临威胁。比如玳瑁属爬行纲海龟科,系我国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近年来,由于玳瑁及其制品本身所具有的收藏及药用价值,遭到过度捕捞而濒临灭绝。
2020年3月3日是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今年的主题是“维护地球上所有的生命”。人类和大自然是命运共同体,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从自身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