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中守望一座城的美好
检察蓝勾勒“百里画廊”清江浦样本
2023-08-11 15:29: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运河三千里,最忆清江浦。历史上的清江浦,有南船北马、九省通衢等美誉,现如今,大运河“百里画廊”描绘的生态画卷正在清江浦大地徐徐展开。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机关责无旁贷。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积极策应“百里画廊”建设,开展以打击、预防、修复、治理为内涵的“律动蓝澄”生态保护工作,以法之名,能动履职、一体联动、内外互动,在办案中一路前行,也在办案中守望一座城市的美好。

  “守护蓝天碧水,林丰草茂,清江浦检察人将继续秉承运河文化的‘包容、统一、开放、向心’特质,以检察蓝守护清江浦的生态之美,助力打造大运河文化带‘百里画廊’的清江浦样本,”该院检察长姚文武说道。

利剑出鞘守护淮水安澜

  2014年,全市的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管辖,这一使命让“蓝澄”团队走到了一起。从打击非法捕捞到严惩洪泽湖非法采砂,再到守护古老运河的一泓清水,该院在办案中刑民协同、横向协作,行刑衔接、强化监督。

  “电池拆解、冶炼过程中产生的液体被随意倾倒在地上,隔着老远就能闻到酸臭味,被腐蚀的土地寸草不生,旁边不到100米就是水源地,”办案检察官康莉莉对沈某等人非法处置1.4万余吨废旧铅蓄电池案记忆犹新。

  检察官们走访现场近20次,引导公安机关补充收集证据近千页,最终从仓库保管员的记账本、合伙人家中搜查出的资产负债表以及几名会计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找到了与电池重量有关的关键证据。最终查明,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沈某等人共非法处置1.4万余吨废旧铅蓄电池,对外输送出价值近亿元的铅锭。

  清江浦区检察院对沈某等14人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沈某等14人被法院分别判处六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连带赔偿生态修复费用等1800万余元。

  检察官深知,沈某的拆解、冶炼团伙只是利益链条中的一环,其上游有电池供货商,下游有铅锭铅灰收购者、工人、会计、仓库管理员等。办案团队推动公安机关继续调查,最终将遍布全国10多个省市的犯罪链条彻底斩断。

  关于该案的专项报告,得到淮安市委高度重视。淮安市检察机关先后联合生态环境、交通、公安等9部门对870家废旧铅蓄电池相关企业开展集中整治,净化了行业风气。

生态修复力现碧水清流

  水乃万物之灵气。在依法惩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同时,清江浦区检察院一体推进保护公益和修复生态工作。

  2019年6月至2021年5月,蓝波公司在使用酸液对电子元件进行铜氧化处理过程中,未按规范履行操作流程,将数千吨含有酸液、重金属铜等有毒物质的工业废水排放至雨水井。经检测,其水样中铜含量超过国家排放标准67.6倍。

  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清江浦区检察院同步介入,查明非法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工业废水数千吨,涉嫌污染环境罪。审查起诉期间,在刑事检察部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也积极介入。2023年1月,清江浦区检察院对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立案。立案后,蓝波公司及谭某等人支付了生态环境修复补偿金16万余元。

  经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3年4月,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蓝波公司罚金八万元,分别判处谭某、高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二年六个月,宣告缓刑,并处罚金。判决支持了该院关于生态修复补偿金的诉讼请求。目前,蓝波公司完善工艺流程,实现产业升级,消除污染隐患,经环保部门检测达到标准。

  办案中,该院向涉案地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主管部门立即建立排污企业巡查机制,建立企业问题清单及整改落实台账,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就类案问题,牵头召开水污染专项整治联席会议,与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会签实施方案,建立协作机制,并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对辖区101家排污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送达风险提示函,形成治理合力。

溯源治理绘就水绿岸美

  青山绿水为伴,蓝天白云共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离不开源头监督管理。该院通过专项报告、检察建议、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治理,精准溯源预防各类破坏水生态环境问题的发生。

  在办理一起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用吸螺机非法捕捞河蚬案中,检察官把公诉席搬到了河边,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渔民代表等60余人在案发地增殖放流鱼苗种6800斤4.3万余尾。庭审中,检察机关申请专家证人出庭,向现场群众进一步阐明吸螺机捕捞河蚬的环境危害后果和打击的必要性,以案释法,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该院先后开展“检察蓝”守护“淮安绿”“清源”“蓝澄”等专项行动,联合有关部门会签规章制度9份,推动开展行业整治5次。其中“蓝澄”行动受到全国人大代表李叶红高度关注,其发声的《悠悠运河水,漫漫守护路》被《检察日报》推广报道。2022年以来,清江浦区检察院通过公开庭审、线上线下宣讲等方式,向3000余人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

  据悉,近三年来,该院办理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49人,依法追捕追诉11人,抗诉获法院采纳10人。1件案件获评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9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公告案例和典型案例,1人获最高检、生态环境部、公安部联合表扬。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