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法院通报第五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评选结果,由淮安市中级法院未成年人和家事审判庭组织开庭审理的“酒吧雇用未成年员工、接纳未成年人进入酒吧消费公益诉讼案”庭审活动获评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这是继2020年该院审理的全国首例侵犯烈士名誉公益诉讼庭审入选第二届“百优”庭审之后,时隔三年,该院又一场庭审获全国表彰。
此案是全国首例涉酒吧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全国首个由法院和检察院共同对涉事未成年人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案件。为审理好该案,庭审前,合议庭在充分查阅民事公益诉讼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程序依法依规进行的同时,结合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起诉请求及提交的证据,重点围绕酒吧是否实施了侵犯未成年人和未成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以及该行为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认真归纳审理要素,明确审查重点。同时,根据公益诉讼起诉人反映的“酒吧通过免费提供酒水等方式吸引、招用多名未成年学生成立‘气氛组’,担任营销员、服务员等基本事实”,结合对全案证据进行充分审查调研及论证后,厘清案件审理思路,组织安排庭审。为保证庭审高效、有序进行,合议庭召开庭审准备会议,进行庭审分工安排并做好相关预案。庭审中,由时任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时恒支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较好把控好庭审节奏,严格规范庭审程序,确保了整个庭审活动有序进行。被告对公益诉讼起诉人指控的事实及所举证据均不表异议,并当庭表达悔意及承诺公开道歉。整个庭审活动圆满结束。
庭审邀请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淮安市人社局、文广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妇联、团市委、酒吧从业人员、学生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旁听。庭审结束后,围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组织代表委员研讨;与检察院共同对部分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对家长纵容未成年子女出入酒吧的行为予以训诫,督促和引导其正确履行监护、抚养、教育未成年人的职责。同时向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对涉未成年人的市场主体如何监管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该案宣判后,引发社会广泛讨论和关注,先后被多家中央、省、市媒体报道,并入选江苏法院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