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6月,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前身——淮海区高等法院成立,下辖淮阴、涟水、泗沭、东海、潼阳、灌云、沭阳、宿迁、灌东等9个县司法科,中共淮海地委副书记、行政公署主任李一氓兼任法院院长。
李一氓
淮海区高等法院是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独立机构的人民司法机关,是敌后抗日根据地民主政权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中国成立之初,淮阴地区成立以党委、政府、法院负责人为成员的裁判委员会,设置刑事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集中惩办反革命分子、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妥善化解民事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文革期间,“公检法”实行军事管制,1973年后恢复建制。
改革开放以来,法院审判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日益明显,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推进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为核心的内设机构改革,强化合议庭审判职能和庭审功能,审判质效始终保持全省领先。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牢记初心使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多项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重要影响。
坚守主责主业
审理的维护烈士名誉、惩治黑恶势力、打击暴力犯罪、保护知识产权、推动公平竞争、维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等102个案件先后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彰显法律力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围绕中心大局
图为:江苏省高院领导观摩淮安市涉台纠纷调处中心 对标营商环境指标 “三项制度” “法润民企”、涉台纠纷调处中心、破产财产处置信息发布机制、凹土协同保护机制、企业法律诊断书等16项司法举措在全国、全省率先推出。
维护社会稳定
矛盾纠纷诉前分流率“五年五跃升”,2021年达到112%,调解成功率63.64%,位居全省第一;创建“无讼淮安”社会治理特色品牌;建成道路交通、物业、金融、知识产权等类型化诉调对接平台;发出全国首份留守儿童督促令、全国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全省首份“家庭暴力禁止令”,组织签订全省首份探视权承诺书;妥善处置“问题楼盘”经验做法获市委市政府肯定。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发扬拼搏精神,向“执行难”“立案难”主动宣战,近十年间,全市法院326个集体、373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张贵银、姚月梅等一批产生全国影响的先进典型。
八十年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矢志赓续红色基因,求真务实,砥砺奋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打造高质量司法、建设现代化法院”的新征程上阔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