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回应社会期盼的重要举措,坚持主动作为、多向发力,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交办的12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现了见面率、回复率、办结率、满意率4个100%,被市人大评为2021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承担的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协分管领导充分肯定。
“三到位”促使全院干警“身到更要心到”
“全院干警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对代表委员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办理方法和措施,精心制定办理方案,确保代表、委员的每一条建议提案办理都落到实处。”2021年初召开的淮安中院提案办理研究部署会议上,章润院长就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这样的要求。
淮安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第一时间分解落实建议办理工作任务,明确办理要求,使办理工作真正做到了思想上有位置、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上有部署、措施上有保证。
该院还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各部门目标考核,实行“五定一包”,即“定责任领导、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定办理时限、定办理要求,包办理效果”办理工作责任制,形成了“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协调、业务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该院从提高干警思想认识入手,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接受监督、把握民意的重要方式,改进工作、解决难题的重要抓手,推动建议提案工作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吸收转化到位“三到位”,增强建议提案落实的“内驱力”。
2021年度,全院就“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依法立案”、“加强判后答疑工作”等建议提案办理,制定针对性的务实举措60余项,出台规范性文件8件,切实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吸收到谋划全市法院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中,通过建议提案办理,促进工作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
“三严格”确保建议提案“办成还要办好”
“件件有落实”,还要群众满意;“事事有回音”,还要回声响亮。淮安中院坚持更大力度推进、更高标准落实,推行“严格办理制度、严格审核把关、严格督查督办”的“三严格”制度,保证建议提案落实的质量。
根据实际情况,该院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建立了建议提案交办、承办、走访、办复、检查、跟踪落实办理制度,重要建议提案院党组研究制度,多部门联合办理制度,二次办理制度,督查考核制度等。
办理过程中,院领导亲自参与方案制定、督查落实、沟通联系和上门答复等工作,不断提升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该院还明确专人负责建议提案督办工作,对办理情况实行全程跟踪、动态管理,按季度对相关部门办理建议提案的情况进行督查,对办理进度慢、工作力度不够、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及时通报提醒。对业务部门办理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做好有关协调工作,确保每一件建议提案办理均按序时进度推进。
对于建议提案答复这最后一个“关口”,淮安中院“严上加严”,实行“五级把关”。承办人员拟稿、处室负责人审稿后,提交办公室对内容、格式等进行审核,办理意见由分管领导审批、院长签发后,方可进行回复。
这个过程中,任何一关发现对办理质量差或答复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就会返责成承办部门重新办理,有效维护办理工作的严肃性。
“三结合”推动建议提案“开花又要生根”
淮安中院将建议提案办理与重调研、强沟通、谋长远相结合,既解决实际问题,又着眼长远发展,通过加强调查研究、强化沟通联络、建立长效机制,让建议提案发挥最大作用。
淮安中院按照党组提出的“正确认识、准确理解、办理到位”的要求,对代表、委员反映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问题症结,协商解决办法。
如在办理宋燕代表提出“强化‘府院联动’机制推动破产案件解决”的建议时,采用现场调研、交流座谈等方式,认真分析全市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取得的成效,明确了加强多部门联动预警机制建设、提升普通债权清偿比例等工作思路。
在办理张小燕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执行难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案时,多次上门走访,向委员通报办理进展,对于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举措,及时做好解释说明。
每一个建议提案在初步形成答复意见后,都及时与代表、委员充分沟通,听取其改进意见,力争最终答复意见全面准确、切合实际,确保代表、委员满意。
建议提案的办理还催生了相关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在办理周观林代表提出的“加强多元化解涉企纠纷工作”建议过程中,加强诉前调解规范建设、聘请民营企业家担任“特邀调解员”等措施渐渐形成常态化机制。
贾正飞委员“关于优化涉老诉讼案件服务和管理”提案,促进该院便民利民举措的完善和审判机构改革的加快,有力地推动老年人权益司法保护长效机制的健全。
在办理仲琴委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受理”的提案过程中,不仅健全了物业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机制,而且进一步强化“立案登记制”的落实,将“有案不立”纳入队伍教育整顿整治范围,公布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十项诉讼服务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