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检察:做“两道三湖”维护者绿色理念践行者
2021-07-31 08:38:00
 

  为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江苏金湖县人民检察院持续聚焦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以及县域社会治理的难点问题,释放检察治理效能,护航全域旅游发展。 

  聚焦河湖生态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在河湖环境整治方面,共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件,全部获行政机关采纳,并及时整改落实。推动环保、属地镇政府整治白马湖船只废水污染问题,结合无人机航拍巡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回头看”。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淮河入江水道被堆放大量固体废物问题,推动水务部门在“梅雨”来临之前,及时予以清运处置,确保河道环境安全与行洪安全。针对群众举报的金宝航道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及时介入调查核实,依法向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清理行动,消除河道管理范围土壤污染以及水体污染隐患。 

  落实“检长+河长”巡河工作机制。2020年以来,累计对白马湖、高邮湖、淮河入江水道、宝应湖大汕子河开展检察长巡河16次,出动无人机32架次,巡查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线索4件,现场制止违法情形1起。 

  建立“实地+信息化”巡河工作机制,加强与县交通运输部门协作,充分借助软件平台+硬件设施,实现对全县重点河湖,尤其是三河水源地以及备用水源地的巡查全覆盖。畅通与县河长办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双方互相通报工作信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回头看”发现的潜在复燃线索,及时移交河长办予以处置。 

  强化生态环境领域公益法治宣传。结合“三官一律进网格”工作,开展送法进湖区、进景区、上家门等共100余次,进一步筑牢公益保护群众根基。在国家4A级景区金湖荷花荡,开展“护航全域旅游发展”法治宣传活动,向过往游客散发传单200余份,介绍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宣讲典型案例。 

  在高邮湖渔村,该院干警结合典型案事例,向渔民普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方面的法律知识,并就渔民关心的热点、困惑问题予以解答,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在荷韵小镇,上门向湖区拆迁安置农民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并介绍检察公益诉讼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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